放过我吧

今年还号称多伦多XX年来最冷的一年呢。前一阵气势汹汹地下大雪,我穿得跟头白熊似地站在街上看热闹。什么样的天气都有勇士开车出街,四驱车也纷纷陷在路边,司机纷纷举着把小铲儿从车里爬出来,吭哧吭哧铲雪……后来发现他们也不过是去买菜,何必呢。

据说这雪是从德克萨斯来的,我地理知识不太好,总习惯性地以为所有的寒流都来自西伯利亚。这两天不防又热了起来,我穿着单裤单衣薄大衣,坐在车里还嫌热。一路关暖气、开窗户、最后解开安全带脱大衣……回家一查天气预报,原来改当日摄氏21度。这是他娘的什么冬天?简直像回到了我国东南沿海城市。

我想起有一次,也是这个时候,出差去珠海,开完会陪我们同事逛商场,一进门就被小姑娘拦住了推销羽绒服。我也觉得在珠海穿羽绒服有点小题大做,也许是图新鲜,你管人家呢。我们同事不干了,堵着花车问:“你们这儿这么热,什么时候能穿羽绒服?”

促销员说:“天冷的时候贝。”

偏偏我们这同事是一轴人:“我现在就穿一西装外套还热呢。”

促销员:“那就比现在更冷的时候穿贝。”

同事步步紧逼:“昂?现在都一月份了,你说,你们还有什么时候最冷?多少度?”

小姑娘都快哭出来了,放过她吧,每天有多少人跟我们推销无用的商品呢,可我们同事就是想不通:珠海人民就穿羽绒服,那哈尔滨人民可怎么办呢?

其实越是热带的人越怕冷,后来过海去香港,只有比珠海更热,街上也经常有本地人穿得像只小面包,羽绒服也有人抢购。过去还经常听说香港圣诞节冻死人,我知道哪里都有人饥寒交迫,但是听上去仍然觉得怪异。也许热带人民心理生理都对寒流没有准备——要不然怎么叫“冷不防”,又或者只是图新鲜,穿腻了短裤花衬衫,巴不得有机会可以置办冬装,煞有介事地穿起来。

查理有个同事,迷上了哥斯达黎加姑娘,搬去与哈尼同住。他说才17度当地人民就帽子手套全副武装,偶尔山上飘点小雪花,全国人民都跑来朝圣。

大家艳羡不已地听他说当地的风土人情、美丽沙滩与身段一流的姑娘。然后,一名同事咽下口水问:“SO,哥斯达黎加人民,度蜜月都喜欢去哪里?是不是也兴去加拿大看看大雪挨挨冻什么的……”

死于纠结

我觉得如果我有一天死了,墓碑上应该写着:此人死于纠结。

上个月为买一台电视,差点没在电器商场转到胸闷恶心:买PLASMA还是LCD?买此牌子还是彼牌子?买40吋还是50吋?有人可能说:你还是没钱,否则拣最大个儿最好的搬走不就完了。。。。我确实没钱。在有限的预算内,买到最物有所值的东西,真是极难的一件事。

因为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最好的东西,甚至也没有最适合自己的:因为很少有人百分百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兄弟,人是会变的。

我曾经也以为,我所有的烦恼都归结为没有钱。有朝一日大爷有了钱,见什么买什么,想都不想——这是典型的没见过世面的穷人想法,就跟贫农兄弟们说:毛主席他老人家在中南海,猪肉熬粉条子可劲儿地造。怎么可能呢,我现在不过是买个电视,就纠结成这样,真有了钱,买那架飞机?买哪艘船?买哪个公司?简直要堕入痛苦的深渊。

这跟人的性格有关系,更跟商品的发达有关系。选择一多,人就烦恼。都像前苏联解体的时候敢情省脑子,没啥说的,砍了树来换土豆。5岁的时候,有5分钱就好去买冰棍儿了,有什么可选,不外乎奶油小豆巧克力。雪糕只得一种。现在站在冰柜面前,直想哭。

YUN同学在MSN上碰见我,永恒的问题是:哪一只粉底好?我尽量说出对每一种的印象,她最后焦躁地问:那到底是买哪一只好???其实,你同样需要层层拷问自己:买粉底液、粉底膏、还是买粉饼?买湿的、干的、还是干湿两用的?珠光的还是亚光的?保湿、美白、还是护养的。。。。

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社会,我们这些又贪婪又鸡贼的人,早晚都死于纠结。

没有误会

有人看了我的BLOG,跟查理说:“YK很不好相处吧?难为你了……”难为她了是真的,这就是所谓的听评书掉泪、替古人担忧了。怎么又不见有人慰问小贪?我跟她认识十余年,朝夕相处的时间更多。

一定还有人抚着胸口说:“呀,幸亏我不认识她,否则一定让她欺负。”——真抱歉,害你们做噩梦了。谁没有若干亲朋好友同事客户站出来力挺她为人大度、随和客气,但是有这个必要吗?

也许世上并没有“误解”这回事。你觉得自己怎么样是一回事,别人的认知又是一回事,不幸重要的是后者。就好比你20岁,别人硬是觉得你像40岁,你把身份证挂额头上也没有用。形象是需要花心思树立的,像做广告一样,既要有一个好的角本,还需要大量的投放,缺一不可。有些深入人心的品牌,花大价钱做了10年广告,群众才渐渐买账,但是人家有回报呀,随便一只帆布、尼龙袋都卖上万元,我们有什么着数?

男人喜欢说:“我妻子不了解我……”其实没有人了解你,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善良、聪明、努力、能干,可惜在做出成绩之前,活该没人拿你当一回事。A君B君升职发财不过是走狗屎运,C女D女是因为特别贱才有众多男友——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是衡量事务总得有个硬指标吧?你别不服,人家睡过的男人就是多,也只得封她为尤物。

“其实我……”
“我这个人是这样的……”
“不是的……”
“你们不明白……”

辩解要是有用,产品还费力气做广告、换包装干什么,不是都配有一张说明书吗?销量第一,自然荣获顾客最喜爱的品牌。

高估我低估我都不要紧,只要不说我违法犯罪就行了——对了,也别冤枉我有钱,免得人来借。

离不成的婚

报纸约稿,平媒别转载,网友莫上身。

近两年中国大城市离婚率高企,电视、小说、网络论坛上……到处见到失婚怨妇无耻小三与猥琐劈腿男的故事。婚姻从没有比此刻更像一个笑话,大家司空见惯,逐渐麻木,连同情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从坏的方面看,现代青年对待婚姻爱情的态度越来越草率,离婚率比二十年前高出十倍;从好的方面看,离婚案的处理效率也比十年前高出了十倍,不用无休无止地调解、拉锯、纠缠、耍赖,这也算是人类文明的一项进步。

现在离个婚,真那么痛快吗?中国的婚姻法保护妇女和儿童。以前,离婚属惊天动地的大事,居委会、工作单位、法院,层层调解,只要女方不想离,那个陈世美就是闹到身败名裂也离不成。痴心的妻子们横了心跑到男方工作单位去哭闹,也要保住婚姻。现在呢?没有那么多人愿意管你家的闲事了,但肯下死力挽救婚姻的,仍旧只是女性。

TRACY的老公失业在家,靠她养了半年,刚到新公司上班就被外派欧洲短期培训。TRACY一边工作持家一边调养身子准备等老公回来开始造人。谁知老公人未回国,绝情信先到了,历数她多条罪状,从性格到人生观到生活习性,总之万万不能再与她生活下去,若不离婚,非疯即死。TRACY像一切初闻噩耗的女人一样,经历了震惊、愤怒、惶恐、伤心……最后妥协。脾气不好?那我改吧;厨艺不精?那我学吧;不喜欢我家人?躲开他们好了。然而一颗心变了,再妥协也没有用。姿态已经做到最低,老公却招认,其实是有了另一个女人。

于是又是一轮更惨烈的挣扎吵闹,TRACY的情绪像做过山车,忽松忽紧,忽软忽硬。一时发狠地要主动离婚,一时嚷嚷着要和旧情人偷欢报复。更多的时候,是与老公彻夜长谈:她是谁?到了什么程度了?你们不会长久的——既然你一点都不顾念过去的情分,离就离好了,明天早上就去——不,你怎么可以那么狠心……冷战、喊叫、哭泣,最后精疲力尽地搂在一起睡去,第二天早上肿着眼睛去上班,还不忘张罗老公的早点。

TRACY也是一个娇生惯养的时髦现代女性,尚算年轻漂亮,拿着外企高薪,并非没有后路。她甚至并不靠老公养着,为什么她仍肯纡尊降贵地祈求、讨好、劝老公回头?大概是有爱的吧。但这爱能博大到听老公满脸生辉地倾诉自己对另一个人的爱情吗?

你别以为这样忍辱负重的女性是稀有动物。相同个案的还有LISA、小珍、JESSICA……她们最后都没有离婚。不仅没有离婚,而且相敬如宾,天衣无缝得像晴雯补过的孔雀裘。那些背叛、争吵、屈辱、伤害,好像全都没发生过。若都学会这样的涵养风度,国际间的争端想必也能大事化小。

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女人容易疲倦。不愿意把银行帐号一个个的分开,不愿意把房产证拿去重新公证,不愿意打扮成一枝花似地到单身市场上重新来过,不愿意再重头习惯另一个男人的满身缺点……他是不好,下一个也未必有他好。不愿意离婚的女人有点像清政府,割地赔款不要紧,只要这皇位还让我坐。

而只要坚持足够长的时间,对他有足够多的迁就,男人总会放弃离婚的念头——不是因为心软,他对外面的女人也未必就爱到那个程度,肯为她提出离婚已经算够真诚了,若太费事,也只好不做。

这还不算什么呢,有女遭受家庭暴力,被老公毒打10年,外人都看得七窍生烟,她仍在死忍。你出一万个主意,她就有一万个不能离开他的借口。所有的借口都用完后,她说:“每次他打我之后,都会有几天对我特别好。”

原来如此。男人错得多离谱都没关系,至要紧是肯回头。他们做错事,是鬼迷了心窍;浪子回头,则全是被自己所感动。说到底,不是迷信男人,是高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