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是和我们逻辑不同的动物

资深编辑新近作家专业记者黄佟佟老师,因为工作关系经常要写明星采访或者娱乐八卦,贴在博客上就经常遭到粉丝们的侮辱和谩骂。我写博客,有时候也难免提到公众人物、明星名流,说了什么不好听的,顶多也就是几个文艺青年跳出来矫情几句,唧唧歪歪的,成不了什么气候。黄老师对此非常不忿——比起我,她已经够温良恭俭让了。你想想看,她又不给壹周刊写稿,都是严肃正经的娱乐评论。我国的八卦事业其实跟国际还很不接轨,一般报章上的明星采访,走的基本都还是夸的路子。她能写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但是粉丝的逻辑跟正常人都不一样。黄老师最新的一本书,叫《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是错,不过至少我知道,粉丝是与我们完全不同种的动物。有时候我想,这得是多么强大的爱啊,才能让人昏迷到连好赖话儿都听不出来。黄老被人臭骂得最激的一篇,写某过气偶像男明星,说他才艺俱佳、资质上乘,只是因为走背运,错过大红大紫的机会,通篇充满惋惜之情。按理说这是好话吧?换了我是粉丝,就握着她的手痛哭:“难得有个明白人!”——可惜粉丝们不是我,他们怒了:谁说我们家XX不红?你找死呢吧!

我不认为狂热的粉丝没有大脑,他们大概也会思考,只是使用完全不同的新颖逻辑。夸得含蓄点,就算是骂了。这种不由分说的霸道,像母亲对待新生儿:他们家孩子都是神童,稍微一发呆就是在研究世界经济局势。外人怎么可能有这种想象力?放过我们吧。

我以前觉得我自己也相当花痴,喜欢的人一个又一个,但以这种标准,我不配当任何人的粉丝。我钟意的明星做了糗事、拍了烂片,我也跟着笑。他犯了错。。。。。又关我什么事?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以致于爱他,偶像又好,情人又好,为什么需要无条件地护短?一定要将他意淫成天下第一,你才可以爱下去吗?还是出于心虚,走夜路哼歌给自己壮胆。如果他不够好,或者别人认为他不够好,你就不方便再爱他了吗?那么你爱的是他,还是自己的虚荣心。

为什么一定要掐着别人脖颈迫人承认自己的品味?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别人赞他,我高兴,别人瞧不起他,我替他难为情——这便叫做荣辱与共、休戚相关。

话又说回粉丝,苗侨伟这几年重返银幕,新老粉丝也甚众,在YOUTUBE上有人贴一段视频,题目是“赌场风云-苗侨伟爆笑演技”,苗饰演一名TVB典型大奸角,七情上面、动作夸张,大家留言抱以无情地嘲笑,粉丝们有人替他生气,又人为他辩解,一人留言道:“三哥不嬲都係偶像派….”

是啊,长得好看不就行了?你还想要他怎么样。

恰到好处

查理公司搞一年一度的圣诞爬体。老板要求要“盛装”出席。我去年出席过一次,知道其实在他们公司,“盛装”的意思就是:请勿衣冠不整。别HIP-HOP着来就行了。至于西装礼服ONE-PIECE小黑裙。。。。。。可别吓我们,您老是要去奥斯卡颁奖么。

他们唯一的一位女同事,是俄罗斯人,今年才刚进的公司,没有经验,不知道这个”盛装”怎么把握。但平时冷眼看着大家的扮相,大概也心知不会隆重到哪里去。首次参加公司重大活动,既不想失礼,又不想过分,纠结了很久,终于在晚宴头天问查理:你老婆打算穿什么?穿不穿裙子?穿不穿靴子?

看来是真逼急了。

我其实挺理解她的。去年这个时候,我也很苦恼。我来的时间不长,不过鉴于加拿大质朴的民风和他司的一贯风格,知道这种场合要低调过低调,最安全是以天长地久闷煞人的黑衣人造型出现。淡妆总是要化的吧?似我们这种长相,化妆是对别人的尊重,何况西人馆子昏暗的灯光下,白惨惨一张脸,不嫌阴森森么?谁知道在座所有家眷,竟然真就没有一个人打扮——相信我,真的不是裸妆,而是素脸,一律长裤、披着开襟毛衣就来了,头发也没有刷松或者夹起。真险,我抹一把汗。

我猜他们这女同事,穿了半年的牛仔裤,心中该有多少恨啊,好不容易公司搞爬体,终于可以花枝招展一下,但又怕做出头鸟,所以想拉我下水——我何尝不想成全她呢,可惜天冷,我穿半截裙子又实在不受看。于是抱歉地说:穿短裤行不行?我穿靴子还不行吗?反正都是露一截腿或者袜子出来,不是一样嘛。你尽管让她穿裙子好了。

说完才想起,她。。。不会。。。穿晚礼服吧。。。

结果当晚她果真就穿了一件头的裙子,不过是有袖的黑呢裙,不算隆重。其他家属们倒是约好了似的,齐齐换了裙子。唉,做女人真难,既不能漫不经心,也不能用力太过,全靠暗中使劲儿。

爬体第二天我们去COSTCO,我抱怨停车场太挤,车位简直像华人超市门口一样难找,查理说喜欢COSTCO的车位宽。我大言不惭地谄媚道:“车位宽?对你有什么好处,您趴车技术这么高超。。。” 车里有一段真空般的沉默,我问:“别人这么夸你难道不受用吗?”

查理说:“受用极,但我要做出一副不当回事儿的样子。”

我说:“错。你应该做出一副很受落、又强自按捺着不表露出来、但终于又被对方看穿一点点的样子,这样吹捧的一方才有成就感呀,这便叫做互相给面子。”

这下连我都觉得,做人原来需要比梁朝伟更大量的演戏。他只需要似笑非笑地朝斜前方45度角飞一个幽怨的眼风就OK了,我们如果只管这样风骚,会死人滴。

姑苏晚报副刊的编辑请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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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刚听说,区区在下不才的文章又被平媒剽窃了。

这篇文章(不知道是多少篇之一)叫“大家都委屈”,是温州都市报的约稿,也就是说,人家编辑想出来的选题,人家报纸给我付的稿费,姑苏晚报副刊的编辑拿过去就搁自己报纸上发表了,也不写从哪个报纸转载,也不写作者大名,掐头去尾胡乱署上“大字报”三个字,收工!

b22-2.jpg这位编辑,我必须说您太无耻了。听说您的日常工作就是抄博客玩儿,但是您不能连别人报纸约稿都抄吧?难道贵媒体圈儿是这样混的么?一报纸除了广告还剩多少空地儿,填满了就那么难么?

不知道您丫最近是否还经常来我的BLOG上踩盘子,见此文请迅速现出原形:

1.向我道歉;
2.向温州都市报道歉;
3.交待其他未经本人允许刊登过的文章;
4.付稿费;

否则后果自负。贵编辑部电话我已经拿到了。

上图为2007年11月15日星期五姑苏晚报副刊B22“世说”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