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家子的江湖

找到一篇稿子,忘了是给谁写的了,最后用了没有?哪位编辑PLEASE认领一下,留言或MSN都行,谢谢。

办公室里最经典的牢骚,除了加班多、工钱少,就是:凭什么升她不升我?

同样的背景、阅历、工作成绩……也许她还不如你。更耻辱的是,她并不是皇亲国戚,也没出卖肉体——靠和老板睡觉升职的人,其实已经损失惨重,咱们不必不服气。这种感觉,就像败给一个各项条件都不如你的情敌,不单是丢脸,简直彷徨得找不到人生方向了。往后还努力干什么?破罐子破摔算了。

爱情没天理,恋爱中的人往往是睁眼瞎,老板可不傻,他只会升两种人:一种是他想升的人,另一种是他不得不升的人。要做这两种人,都需要技巧和厚脸皮,光知道埋头苦干是不行的。

没有一个老板昏庸到专挑不学无术的人来提拔。好吧,也许你做的事比人家多——但是真不巧,老板全没有看到。办公室不比幼儿园,小朋友们排排坐,谁抓耳挠腮都逃不出阿姨的火眼金睛。你的上司不是亦步亦趋的保姆,亦不是无微不至的指导员,他忙着讨好大老板、倾轧别的部门、以及吃喝应酬寻欢作乐,余下的时间专用来挑下属的错处,做出成绩,且让他知道,都是你的责任。都说办公室勾心斗角,但是哪里没有政治呢?即便是在幼儿园,也只有经常举手发言的小朋友才能博得老师欢心吧。

有些事你嫌琐碎,别人不——这些人,是办公室里的“会“家子,首先,他们识相、上路,深知老板花钱雇人,即便不能消灾,也要图个心里痛快,办公室是个小舞台,有时不得不上演活报剧:一时斗志昂扬,一时忧心忡忡,面无表情不代表你镇定,只能证明你漠不关心。

其次,要有归属感,公司聚会永不缺席,饭桌上戏彩斑衣,老板说的笑话一定是好笑的,老板要你喝酒是一定不能扫兴的,开会踊跃发言,是不是废话倒不重要。

最后,要懂得sell自己。有麝自然是香的,然而大家面目模糊地坐在格子间里,一队人埋头做一个项目,老板怎么知道是谁香?有了成绩,不妨添油加醋,即使失败了,也要将困难夸大数十倍。别嫌姿势难看,要表示劳苦功高,必须汗流浃背。万一他还不买账,又得撒泼打滚以死相胁——老板不是慈善家,如果升不升你都肯卖命,还升你干什么?

其实不搞这一套,也未见得不能修成正果。不过选择了清高,就一定要耐住寂寞。“会“家子走江湖专抄捷径,不懂游戏规则的人,嫉妒也嫉妒不来。

警钟长鸣

我这老年人不爱静,一向不怕城市喧闹,贪方便一直住市区,恨不能有小贩在窗根儿下叫卖最好。料不到从挤逼的北京泛CBD搬到地广人稀的多伦多,整个世界反而不清净了。

刚到多伦多的几晚,我躺在床上听着楼下呼啸而过的摩托车、拆了消音器的汽车、尖锐的消防车。。。几乎疑心到了80年代警匪片里的扭腰。我不太明白,在限速60公里的繁华路口飙车,不委屈您那跑车胎吗?

轮胎擦地声和发动机的声音还是能忍受的,就当我发梦看《头文字D》。真正要命的是无处不在的消防车。我开始想,加拿大风干物燥,大概特别容易着火,后来慢慢发现,这些武装上阵的铁汉们急匆匆地不一定是去救火,多一半可能只是赶去收钱。

加国是个很和谐的国家。门口的积雪不扫,会有人来帮你扫;家里的火警一叫,消防车就火速来到——但凡药到了,有没有病可除都多谢盛惠几百大元。然而警报器又超级敏感,开放式厨房,中国菜煎炒烹炸的,油锅稍热一点,菜还没糊呢,警报器先响了,过一会消防队就不请自来——简直像个强买强卖的阴谋。好像我以前在北京去百货公司,最怕路过卖高级玻璃器皿的部门,它们琳琅满目价值连城,手肘或衣角不小心扫下一只来,就得赔款。商家别是诚心的吧?反正也卖不出去,干脆设个局专门讹人,太险恶了。

我们的物业特别痴迷于火警系统测试。一个月总得演练一次,那种声音听多了真能令人失去理智。有时候提前通知,有时候不。响了半晌了,对讲机里才传来半机械的人声:大家注意,刚才是火警测试,请别往心里去。。。我是没打算下楼逃命,但也得忙不迭地拿棉球做耳塞子。

前天晚上,我正小火焖着鸡翅,警报器又叫起来。我们训练有素地拿着报纸对着传感器狂扇,然而越扇它叫得越欢,我仿佛已经看见了一队英俊魁梧全副武装的消防队员冲上楼来,手里拿着一张加币900元的收据……我绝望地把门开条缝,什么?外面也在响?连电梯也停了。然而我们知道,一定没有着火。不过小时候看《变形金刚》就知道,声波也是会杀人的。所以只好拿了车钥匙,躲出去兜风。

走楼梯去到大堂,门卫正被群众层层包围在控制面板前,熙熙攘攘地像居委会改选。两个年轻的南亚青年唯唯诺诺地听他教诲:果然是他们误触了什么掣,导致全楼警钟长鸣、电梯瘫痪。。。我已经麻木到不关心结局,转着车钥匙打量起那两个肇事小青年来:倒也算干净整齐,一人一件白衬衫,住一起。。。会不会是GAY哇?

有尊严的撒娇

dscn5146.jpg小花同学养了两只猫。妞妞和大饼,都是包子脸、一脸不耐烦的异国短毛。可爱得要人命。

小花说他们爱撒娇:

我正在向妞妞学习,有尊严的撒娇

对呀,瞧人家猫,连被人揉肚子揉得爽歪歪的时候,都是骄傲的。骚和贱之间,其实有很大的分别。

唇膏·粉底·通天塔

昨天看《绝望主妇》,冒失鬼苏珊跑去跟女儿朱莉借唇膏,因为:“我的唇膏用完了”。

哗,“用完了”。我并不真的认识有人把一只唇膏用完。

一只唇膏,通常4.5克左右,开封后保质期也不过两年,一张普通的、薄厚适中的嘴,除非天天涂、并且每次都涂这一只,才有可能将其用完。

每天坚持做一件事,除非是超完美主义者,否则都需要一点责任心。肯每天一丝不苟地化妆,大概有职业需要:演员、礼仪小姐、空中乘务员、化妆品推销员。我认得一个小朋友,女友是欧莱雅公司的销售,专管推销本公司低端产品美宝莲,每天必须用全线产品把一张脸武装起来,而且要画得浓,时间长了,都快不知道女友真面目。

而且,每天涂同一只唇膏。。。不闷么?四季需要不同的造型,颜色还要与不同的场合、衣饰配搭。珠光的、哑光的、荧光的、滋润的、有润唇效果的、含亮片金箔的、带防晒系数的。。。怎么可以只有一只?

看来每个人化妆的动机不大一样。有人无非就是想让自己漂亮点儿,选一套最适合自己的颜色,或者干脆用最简单安全的选择:乌眉黑眼粉颊红唇,每天照固定程序涂在脸上。有人则很无聊——比如我们——是为了好玩,有时候买一只唇膏,纯粹是因为它造型趣致,咦,居然可以这样弹出来的?开始巴不得天天拿在手里玩,用得一阵就倦了,寂寞地睡在某个化妆包里。

在北京的时候,化妆品的添加速度比较惊人,到了加拿大以后,兴致少了好些。一来在彩妆问题上我是一个坚定的日货派,总觉得西洋化妆品的颜色有点愣,用在咱们亚洲人脸上怪相(也许只是在我的脸上怪相)。你看BOBBI BROWN广告上的巧克力美人,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百分百西人眼中的东方美;二来:北美人民那是相当的不讲究,去百老汇观剧都有穿背心裤衩的,精心妆扮了给谁看呢?入乡必然要随俗,住时间久了,渐渐也就球鞋大绒衣地去超市。

人与人之间的理解真难啊,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只用一只唇膏,人家也经常问我:你要5只粉底做什么!你又没有5张脸。似乎拥有的化妆品数量越多,长相就越可疑。尤其是粉底这东西,大家惯性猜认为你多半是把这些粉一层层全部涂在脸上才出去的——大佬,您也有十双高跟鞋,难道全套在脚上出街吗?

唉,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通天塔,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