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德

昨天在verycd上,看到一张专辑叫《无缘》,歌手张真贺。照片看着眼生,但是名字可真耳熟。我用力地想了想,终于知道了,这不就是我去年在后海酒吧里遇见那歌手吗?

那天我喝高了,拎着一瓶龙舌兰,挨门挨户在后海酒吧找歌手问:您能给来一首齐秦的《残酷的温柔》吗?现在谁还希得唱齐秦啊,满后海都是抱着吉他学许巍的,有一位还叉着大腿唱《曾经的你》:“几哩哩哩几哩哩哩李梨——”最后我听到一把很象齐秦的声音,就是这位张真贺了。

我当时过去逼他给我唱《残酷的温柔》,他歉甚地说:“歌太老了,不会唱。”但还是唱了齐秦另外一首,把我唱哭了。我老年痴呆,已经不记得是哪首了,和他搭档的女歌手唱了一个《close to you》,我只记得咬字颇准。

总之Y老那天很high,花钱点了好几首歌,然后还把人歌手叫过来说:小伙子唱的不错,要坚持啊,一定会红的,我支持你们!人家不好得罪客人的,也只得硬着头皮听训,还到后面拿了一张CD送给我们,就是这张《无缘》(当时还没正式发行)。
从酒吧出去我就到钱柜唱K去了,那天的所有记忆暂时就定格在钱柜午夜餐场的麻辣烫。第二天酒醒才觉出自己多肉麻无耻。再拿出CD一听,原来是很大路的歌曲,很大路的声音,甚至也不象齐秦。悦耳而已,唱歌时熟级而流的技巧,是生生是在酒吧给唱坏了。原来我喝醉酒定规要哭的,和人家唱什么没有关系。

这就是喝酒的好处,所有方的都变成圆的,发出晶莹柔和的光来,就象近视看景物,朦朦胧胧多么美。酒醒以后,分外的阑珊,象我当年刚做完近视眼矫正手术,站在医院阳台上看万家灯火,医生笑眯眯地问:是不是特兴奋啊——我心中难过得要死,近视眼中星光般璀璨糜烂的世界,还原成一只千疮百孔的巨型蜂窝煤,不亮灯的窗户象老太婆嘴里缺的牙。再看这张专辑的宣传案:“中国流行乐坛最性感男声 极度纯美浪漫出击”,“听他的专辑,你会感觉到,横亘在华人音乐与世界音乐之间的鸿沟,早已悄然消失。”——“鸟人唱片”的企宣每天一定要喝好几瓶龙舌兰。

常言道“酒仗怂人胆”,其实哪有什么胆呢,不过身心都被麻醉了,感觉比平常迟钝些,既不怕痛,也不嫌丢人。脑筋比平时更清醒,太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只是不计较后果。但是终究要醒过来的,喝的时候越快乐,醒来以后就越惭愧。有些人根本不记得喝醉时干过的事,有次一个平时非常厚道有礼的朋友喝多了,整晚指着一个不谙英语的人大叫:come on man, shut up man…醒来以后吓得要死:“你们逗我呢吧?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这样其实也好,强过自己懊恼。人家都借酒撒疯,我正相反,平时没一句正经,喝点酒就严肃认真起来,保不准还会谈人生。有次在一个冷清的小酒吧,只得我们一桌客人,只得一个未成年小酒保。酒友里有一位放洋回来的,说话喜欢夹英文,我正色斥责他这样不好,小酒保一直看着我们呢,人家中学都没上完,你留了个学回来臭显什么?对方被我说得低下了头。后来我还跑到吧台跟小酒保大洒狗血:你别搭理这一帮人,你比他们谁都不差,你比他们都强!弄得小酒保差点哭出来。

酒后无德真可怕,真可怕,健忘真是个好办法,好办法。把干过的丢人事都一笔勾销,花色香都看化。

不长记性

我们经常说“你这人怎么不长记性呀”,其实这句话就没道理,智慧、皱纹、肥肉、白发、黄褐斑……什么都跟着年龄长,唯有记性,一定是越来越差劲。越活越混蛋的人倒是有的,但是岁数越大记性越好的,我还真没见过呢。

小时候我记性特别好,除了正经课本读不下去,其他旁门左道都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那时候又没有互联网,闲书有限,每看一本,都有痛惜的感觉——这样快就看完了。看无可看的时候,就想拿起一套金庸来重读——不行啊,都还没忘记,尚记得对白呢。我妈正相反,她记性不好,一本小说,今晚睡觉前看到一半睡着了, 明天拿起来,根本不记得看到哪里,她又不肯夹书签, 所以仍旧从头看起,我真羡慕她,永远有书看。
大概是报应,我长大后,记忆力退化的比别人更快,人家都开始用逻辑思维,我仍吃力地凭感觉把画面生记下来,日后非得重演此情此景,才得恢复记忆。其实这这样做也有科学根据,最近看新闻,洋人研究出记忆力跟姿势有极大关系,比如说,如果你想回忆求婚时发生的事,首先要单腿跪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做几何题,人家聪明孩子,一眼就能看出透视感,我在考试时还得把卷子翻转过来扭着脖子看——老师监考的时候一望而知谁脑子慢。

我现在越来越象一个老年痴呆的狗熊,西瓜棒子芝麻一路的丢。经常是想到厨房拿一杯水,站起来就忘了要干什么了。 对于一些年深日远的事,不记得前因后果,只留下一道疤。比如不记得怎么在水里遭过险,但是一闻到游泳池那种漂白粉味就发抖。。。我总是宁可信其有:既然我这样畏惧一件事,一定是吃过苦头的,千万不要再试炼自己。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现年58岁的老员工,状告前雇主IBM,索赔500万美金。5年前他因为访问色情网站遭公司解雇,现下他在诉状中说:1969年,他在越争中看到好友阵亡,受到重大刺激。此后,他经常访问网络聊天室,以缓解心理压力。

这位还说,是那段心理阴影让他变成“性爱狂”,当互联网出现之后,他又成一个网瘾者。因此根据美国有关残障人士的法律,他有权获得保护。

咦?心理阴影原来也是残疾呀,那我也应该得到很多赔偿。自小家长就没拿大灰狼吓唬过我,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这么矫情法,在咱家也就罢了,以后到了社会上,肯定乱棍打死——当然后来我发现,矫情的人都没死,但一早已经认定社会是个怪兽,一切要自负盈亏,无论被谁欺负了,都休想回家找到安慰,爹娘的口头语是:他怎么不欺负我?还是你贱招!

我不知道你是怎样长大的,但,看在童年阴影的份上,原谅我这个不天真的人吧。

肖捧油,泥性交吗?

小朋友,你信教吗?
陈晓旭,就是王扶林版电视剧《红楼梦》里演林黛玉的,最近剃度出家了。

我对她没什么了解,也谈不上好恶。《红楼梦》早变成了妇孺皆知的通俗故事,扮演林黛玉而能让全国人民基本认可,绝对不光是凭演技——我觉得她整个人的格局都符合全国人民对林小姐的想像:不仅面相清秀单薄,性格也有点孤僻冷傲,而且当年也是个文学青年——闲来爱写诗。

这样的人,其实一直没活在现实里,即便开公司赚了万贯家财,中途忽然出家也并不令人吃惊(不过夫妻双双出家听上去有点寒,离个婚真有那么难吗?男的先送女的去庙A,然后自己再去庙B——有多少男的肯送自己老婆回娘家的?不服硬是不行)。

其实她一早已经茹素信佛,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信佛总好过信基督——我不太懂圣经的微言大义,但总觉得上帝有点不厚道:世人都有罪,信他得永生。不信的人就统统没有好下场。就算人类真的是您老创造的,也不必这么狠吧?君子以德糊人嘛——不过据说陈晓旭的公司里,到处摆着佛经佛像,挂佛珠,她公司职员要在这样的环境下办公,挣口饭吃也真不容易。

我对别人的宗教信仰,总还是能尊重的,但不表示我能接受,大家还是求同存异的好。我至怕有人跟我传教,诸如 “人还是应该有点信仰的好。。。” 怎么见得我就是一只迷途的羔羊呢?西洋人信耶稣是几千年来的传统,跟咱们信因果报应财神关公差不多,从小耳濡目染。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活了几十年,才突然开始信教,并不能说明您活明白了,无非是极度空虚,要么就是耳根子软。

信教没关系,可怕的是那种偏执的狂热,也不光宗教吧:偶像、孩子、爱情、猫。。。说起来两眼放光,兴致勃勃,生活中仿佛不再有第二件事。大约也是好意,自己觉得好的东西,忙不迭要跟人分享,就是没问人家要不要。有次遇到一个母爱已开始横溢的孕妇,神采奕奕地给我上了一晚上的课,从孕前知识到产前保养,直说了三个小时。我因为第二天一早还要出差,实在是熬不住了,干脆说不劳费心,我这几年都不打算要孩子。伊大吃一惊:不要孩子怎么行?继续苦劝,不看在她大着肚子,我一早拿个簸箕将她撮出去。

常言道:听人劝,吃饱饭。但是自己拿筷子夹,也不一定就会饿死吧。我招待客人,再热情也不会给人布菜。因为从小在家里,我爸最看不惯这个,偶尔我妈夹一只鸡腿到我碗里,他马上就皱眉头:别劝别劝,谁没长着嘴,谁不会吃?别人把她所爱强加给我的时候,我也是这种感觉:受了侵犯,且不卫生。

单从这点上看,一样是宗教,佛教比基督略让人安生些:没人把你按在墙角问你: 肖捧油,泥性交吗?就算你想入伙,人家还在矜持:不是施主尘缘未断,就是施主没有慧根。佛教在中国多了点平易近人的烟火气,信佛不必吃长斋,只要心中有佛,腕子上挂串珠子也中。你瞧人家菲姐,那也正经是拜在法王座下的弟子,抽烟喝酒打麻将无恶不做,在上海开一酒吧,请来几十个和尚大张旗鼓做法事,转头就卖色情鸡尾酒,胡天胡地骄奢淫逸——色空师兄不是一早都说过了吗: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后记:最后一段,她菲姐,我没夸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