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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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能在办公室谈恋爱,有很多显而易见的理由,比如说不能专心工作、私人情感影响专业判断。也有很多人持不同意见:夫妻同在一个公司有利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而且⋯⋯在并肩战斗中产生感情是太容易的一件事了。再说了,可怜的小白领每天也不过是两点一线,你让人家到哪儿去找对象呢?总不能都去八分钟相亲吧。

公司担心你因恋情影响工作是一回事,自己如何面对同事VS爱人的角色冲突是另外一回事。两人相亲相爱的时候无所谓,除了上班偶尔有点神不守舍,也造不成多大灾害。可是关系一旦破裂,就像离婚了仍被迫住在一起的夫妻一样,本来你永远都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但每天不得不跟他狭路相逢,还得强装微笑。而这场戏因为有同事在一旁围观,而变得更加难演。你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展览你的感情生活?你得有一个异常强大的心理素质。

艾佛列德.德索萨神父的布道词经由韩剧金三顺更有效地传遍了白领出没的大街小巷,“去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伤一样,跳舞吧.像没有人在围观一样,唱歌吧.像没有人能听到一样”,这一串排比句听上去是很潇洒的,但是真能毫不费力做到的人多半也有点缺心眼。人是社会动物,怎么能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呢,尤其是在公司里,对待私生活的态度同样会成为衡量你工作能力的标准。

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某外企的一对夫妻A男和B女,结婚多年感情融洽,谁知B女迷恋上了公司里的一名青年男工C,婚外情败露之后A男大怒,执意要跟B女离婚。B女为真爱净身出户投奔男工C怀抱之后,发现男工C其实并不想与她天长地久,因此又走回头路要求与原配老公A男复合,A男当然不愿意做回收站,越想越气,竟派人前去把情敌暴打一顿。男工C也不是好欺负的,手握着被殴打的证据,以刑事诉讼威胁A男,这下A男和B女都慌了,于是两人花了二十万和男工C私下了结了官司,并且在共同和男工C周旋的过程中重燃爱火,胜利复婚。

我不知道你听明白了没有,反正全公司的同事为了把这件事八卦清楚,所用的时间足够做出一个新产品了,这对公司来说不能不算一个损失。三位当事人至今仍在同一公司,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活得好好的,两夫妻获得第二春,男工C拿了二十万大概生活得更幸福,如果不计当中那些劳民伤财、担惊受怕,这也勉强算得是个大团圆结局了吧。同事说这故事简直够得上《知音》封面故事的标准,题目都给他们想好了:“孤独职场中的情感来回”,副标题“爱妻,今天我要再次娶你”。

感情的事没有对与错,谁也没说不许马吃回头草,浪子和浪女谁回头都金不换,不计前嫌是一种高贵大度的品质⋯⋯如果这一切都在私下里进行,哪怕再奇情十倍也不过是年老时回忆的佐料。但是能每天坦然面对同事异样的眼光和不怀好意的微笑,心还真是不一般的宽。

或许咱们应该给艾佛列德.德索萨神父再添上一句:得瑟吧,就当周围同事都死了一样。

不想谈恋爱

喜宝说过,不,其实是亦舒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两者都没有,至少我还有健康。” 这三样东西都是好嘢。但是我觉得从顺序上直头可以倒过来讲——我想马斯洛也会同意我。

尤其是在连续四天要生要死的剧烈偏头痛之后。当然每个人的阶段性需要不一样,小e同学就刚刚同我说,她现在最想谈恋爱。算起来我也很久没谈过恋爱了,但是一点也不想。小e说,这说明你婚姻幸福嘛。但是婚姻不幸的话,是谈个恋爱就能解决的么?很多人认为谈恋爱是一种情感需求,所以少妇到一定年龄生活苦闷投诉无门就会思春。其实恋爱会不会只是一种爱好呢?与逛街、看戏、钓鱼、摄影一样,各人爱好不同,供大家无聊的时候消遣。

我不太喜欢谈恋爱,每次都精疲力尽体力透支。小e说大概是我爱得太过投入。其实我觉得只是性格和生活习惯问题。有的人比较严肃稳重,生活规律按部就班,这样的人即使全情投入,又能出格到哪里去呢?爱上一个人也不需要精神分裂吧。我则属于那种比较懒散随便的人,对自己要求不高,比如明明知道食得朱古力多容易肥,因为想吃也继续吃下去了;晚上12点以后不睡容易老,但是贪玩也顾不得了,另有喝酒等种种恶习。我就算是一个人风平浪静的,也是由着性子过日子,哪还搁得住加把小火,添个人陪我疯?反过来讲,如果一个夜夜十点钟上床睡觉,连碳酸饮料都不喝的健康乖乖女,就算失足跌进情网,也不会夜里三点还在酒吧里抱着TAQUILA瓶子与人劈酒吧。

谈恋爱只能将一个人的优缺点无限制地放大,但是没可能彻头彻尾改变一个人。

所以对我来说,谈恋爱真是堪比徒步穿越某大山的体力活,想想都倦。我反而比较喜欢暗恋人,平静外表下的波涛汹涌,有时候淡淡的高兴,有时候绝望地快乐,一颗心被抛上抛下,但始终还在自己的胸腔里——可惜没人给我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