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车狂

Seinfeld里,乔治说他们家祖传的对泊车位有偏执狂,尤其是他爹。有次大家商量着想借他爹的车用,乔治说:“没戏,我昨天刚去看过,他抢到了一个最牛逼的车位,估计这一礼拜都舍不得挪窝儿。”

我对车位的要求没有那么高。当然我也很懒,少走一步是一步,以前经常和我姐一唱一和地讽刺我姐夫:“逛百盛呢,您这车都快停到城乡购物中心去了。”不过也正因为我懒,所以不耐烦在商场门口一圈一圈地转,力图找到一个最靓的车位才够威。番薯同学是有一点点偏执的,有时候逛那种小MALL,他会把车停在东边这家店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把车开到西边那家店门口,再进去——有那功夫,您多逛会儿不行么?

不过最近我楼的车库粉刷工程,几乎把我变成了乔治那样的靓车位偏执狂。本来每户在地下车库有一个固定车位,不用争不用抢,这个车位碰巧还离电梯很近。可是最近管理处决定把车库的墙刷一遍,地上重新划划线。施工期间,所有车辆都要停到地上,管理处给联系的指定街区。不是一直停在那里哦,这些是临时车位,每天早上8点半之前要把车停到指定地点,晚上5点半您受累再开回车库来。最可恨是他们丫加拿大人的工作效率:这么点子破事儿,要干俩礼拜!这要在中国,别多,就雇俩人,磨着洋工也用不了一礼拜吧?

对于我们这样不开车上班的人来说,每天早晚专门去挪车,是很大的工作量。番薯同学都要苦恼死了——他原本每天早上9点起床,10点到公司,晚上6点多7点走人。现在每天被迫早一个钟头到办公室,按理下午可以提前一个钟头走。可是大家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怎么好意思走?你说你来得早,谁看见了?他们公司的传统就是晚来晚走,就算你6点钟就坐在办公室,别人十点半来上班,仍旧以为你是前脚刚进门的。于是他就只好每天把自己的回笼觉白白奉献给公司。

临时车位很紧张,而且并不是对号入座的,好位置先到先得,去晚了就要停得很远,辛辛苦苦走一条街回来。早上在去往地下车库的电梯里,挤满了蓄势待发的人,大家都紧张地戒备着,盘算着怎样既能礼貌谦让地下电梯,又能第一个把车开出车库。

昨天看到管理处一张新通知:车库虽然还未整体完工,但是访客泊车位可以暂时借用一天——也就是说,如果今天晚上能把车泊到访客车位,明天早上就不需要挪车了。一天,舒服一天也好啊,我鸡贼地抢了一个访客车位,长吁一口气上楼。

上楼以后才发觉今天特别馋,想约番薯同学吃大龙虾去。可是如果再出去,我的靓车位就没了。出去狂擦一顿就意味着明天要起大早去泊车,想到这里我几乎理解到乔治他爹抢到一个靓车位一星期不肯出门的心情。

于是我沉浸在一个从6岁开始就不断问自己的问题里:我究竟是更馋,还是更懒呢?

我深深地思索着。

思索着……

索着……

着……

龙虾真好吃啊。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

KINDER BUENO(健达缤纷乐)是我最喜爱的巧克力之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费列罗同一个公司出产。严格地说,它不是巧克力,它是一种巧克力零食——榛子酱夹心威化巧克力。

秋天不仅是大剂量吃肉的季节,也是大剂量吃巧克力的时候。继消灭了用超市积分购买的无数LAYS/DORITOS/TWIX/BOUNTY之后,我又特意去COSTCO囤了两大盒KINDER BUENO。

COSTCO这种仓储式量贩店,真是有人喜欢有人恨。拖家带口四世同堂的人办张会员卡最实惠,那些特大号包装对单身人士来说太绝望了。所以我每次去表哥家,看到他买的大桶果仁大袋冻草莓,都主动替他狠狠地吃,唉,尽我之力,能帮多少帮多少吧。

番薯公司有个西人同事,痛恨COSTCO所代表的典型美国式倾销、制造消费者需求的邪恶理念,所以拒绝进COSTCO。我也不喜欢他们一次性卖给我20个牛角包,不过对20块装的巧克力我们还是游刃有余的。

说起大包装,我想起有一次去帮朋友搬家,与其同住的一个小男孩把东西放得到处都是,我们在屋里溜达了一圈,我惊呼:“好大一盒SNICKERS(士力架)!” 番薯同学惊呼:“好大一盒杜蕾斯!”

不用调研就知道,消费者和消费者是多么的不一样啊。

天份

刚刚和番薯同学讨论过关于天份的问题,那就是:每个人(我是说普通人)都有若干天份,但是在另外一些事情上,就有点力不从心,就算付出加倍努力,也很难进步。比如番薯同学说,自己描述一件事的表达能力不强。

话音未落,我们在回家的电梯上跟一对男女撞了个正脸。番薯让那女的吓了一跳。沉默了一电梯,到家跟我说:“刚才那女的……化妆挺可怕的。”

我一听化妆就精神了,“我没看见,她怎么化的?怎么化的?什么状况?”

番薯沉吟着:“嗯,化得跟一假人儿似的。”

我一边努力想象,一边提诱导性问题,“是脸上粉特别厚重嘛?特别白?”

“也……说不清,但至少还没有反光。”

没有反光??!!怎么有人化完妆脸上会反光的吗?番薯说:“是啊,就是那种满脸都亮晶晶的……”

你是说用了亮片或闪粉的那种么?

“对对,”他松了一大口气,“反正化的浓眉大眼的。”

我说:“用了浓重的假睫毛?”

“也不是,眉毛好像画得挺长的——”番薯同学已经在心里嚎叫:放过我吧……“嗯,脸上粉也不少。”根据以往经验,如果番薯同学能看出一个人化了妆,就说明此人化妆已经过浓了。

我叹了口气,这就是天份啊,你知道我们家姐是怎么形容过分的化妆吗?大约十来年前,在商场里见到资生堂的广告硬照,当时模特兴涂得一脸雪白,配烈焰红唇,家姐瞟了一眼说:“你看资生堂那小人儿,跟面缸里捞出来的似的。”

穿也难不穿也难

加拿大的秋天其实比夏天更美,仍有很多好玩,但是因为离冬天太近了,所以老是有种人心惶惶的味道。尤其因为我预备十月底去魁北克,很怕今年冷得早,到时候连叶子都掉光了,还有什么意思?所以像别人盯股市一样提心吊胆地盯着远期天气预报,看着气温一度一度地掉下去,心也跟着慢慢沉下去。

昨天其实并不太凉。晚上在超市收银台排队的时候,看到我前面一名师奶已经穿上了加拿大的招牌抓绒羊毛外套。这种FLEECE外套有很多优点,例如舒适、暖和、柔软……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型,显得人异常淳朴。我婆婆去年冬天来加拿大,看见遍地的多伦多人都穿着这种“毛茸茸”的衣服,“像一只只大白熊”,她老人家忧心忡忡地说:“我以后如果要住在加拿大,是不是也得穿这种毛茸茸的衣服啊?”后来带她来到下城市区,终于看到了皮鞋呢子大衣,她老人家才松了一口气。

初秋时节的FLEECE让我很惊恐。难道已经这么冷了么?我也只得一件长袖T啊。后来我特意在商场外面站了近20分钟,似乎也没怎么觉得冷,这才放下心来。心里不由得就有点埋怨这师奶,这不是吓唬人嘛,真大冷了您穿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又怪不得人家师奶。人家也许刚巧身体不舒服,需要穿的厚些。就算是三伏天,人家愿意穿羽绒服,关你什么事?我们无权拆烂芝人家。回家路上番薯于是说起他们公司,最近新来了几个小孩,年轻浮躁吊儿郎当不知所谓,让大家都很不爽。其中有一个小男生,长得帅嗜打扮,看得出每天返工前都有刻意衬衫与整发型,尤为被老员工鄙视。这其实也难怪,我以前提到过,番薯他们公司的DRESS CODE就是:尽量穿得不像样儿一点,再不像样儿一点……所以老员工们一贯以嘲笑别人穿着整齐为乐。

其实人人都喜欢跟自己趣味相投的人,瞧不惯跟自己不一样的人。但是瞧不惯归瞧不惯,也不必给人脸色看吧。我自己在公司里从来都是一个随波逐流入乡随俗的怂人,但我并不认为必须这样做。如果公司要求着正装,而有人穿着球鞋大裤衩儿或者超短裙吊带背心上班,领导有权批评教育。如果公司的风气是着装随便,人家自愿穿得好一点,又有什么不妥呢?

我以前工作过的一家公司,地处郊区开发区,前面是办公室后面是工厂,研发部人员穿白大褂,一般行政人员随便穿。偶尔有位同事因为要见客,穿件西装来上班,一上午有十来个人关切地跑来问:“今晚要去喝喜酒?”这十足是故意讽刺,咱们北京除了二婚就就没有晚上喝喜酒的。有一年来了一位新员工,瘦瘦小小干净整洁,大概在CBD写字楼里待惯了,坚持每天西装套裙笔管条直地来上班。我司一位人事部经理,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你是新来的某某?看来你在我们公司干不长。”

该员工果然干了不到半年就走了,为了一件别的事。我觉得她该走,冲这句混账话也该走。

明知故犯装天真

我这个人一向都挺遵纪守法。虽然我知道法律不一定都是公正合理的,但是既然游戏规则不在我们手上,也只好跟着人家的游戏规则玩下去。

不过有一项法律我至今也无法遵守,就是安省关于不许在民居和酒肆以外的地方公开饮酒的规定。我承认我觉得这条法律不靠谱,可并不是因为觉得它不靠谱才故意挑战法律——我实在是做不到啊。

其实我没根本没资格做一个酒鬼。啤酒我从小喝了就会头晕,红酒我不懂得品味,至于白酒,小时候还颇能喝几杯,现在简直闻到都头晕。可是偏偏在很多时候我都需要酒:比如特别高兴的时候,特别不高兴的时候,大块吃肉的时候,躺在山坡草地上的时候,坐在湖边的时候,蓝天白云艳阳暴晒的时候,冰天雪地冻得发抖的时候……上述各种情形一年365天时有发生,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知道我不对,所以一开始每次出来喝酒都知道鬼鬼祟祟,酒瓶藏在包包里袖子里帐篷里,或者拿个纸杯,将红酒倒出来,万一碰见警察就说是蔓越莓汁。我知道警察嗖嗖没有那么傻,大家俾吓面嘛,我又没喝到红头涨脸神志不清,外面那么多强奸杀人超速斗殴,他会不会浪费纳税人的金钱专登来与我过不去啊。

然而事实证明他会的。周末我们抓着夏天的小尾巴去湖边烧烤,大家吃到兴高采烈得意忘形之际,啤酒、红酒瓶摆了一桌子。期间有辆警车沿湖边慢悠悠地转了三圈,我们还开玩笑呢:“警察嗖嗖不会是来抓我们的吧哈哈哈。”但是仗着自己一副良民相貌一于懒理继续享乐。谁知转到第三圈,嗖嗖终于把车子停在我们旁边。

大家马上意识到了危险。警车离我们只有三米远,这个时候再试图藏起那些酒瓶子是不可能了,只能尽量争取一个好态度。嗖嗖朝我们走过来,还未开口,我们先满脸堆笑地打招呼:“嗨——”

嗖嗖回了个礼,笑眯眯地问:“几位好?”

我们猛点头,“好着呢好着呢。”

“您几位不会不知道在公园里公开饮酒犯法吧?”

粉条兄在一边看孩子,我们剩下的三只天才儿童齐齐摆出一副天真的嘴脸,合唱道:“有这事儿?”然后未经彩排地逐个表演。

番薯:从来没人跟我说过……(欠揍)
YK: 太抱歉了,我们平时不喝,就吃肉时就点酒……(更欠揍)
汪大夫:啤酒也算?!(这只最欠揍)

警察嗖嗖心理冷笑道:“这阵仗我见得多了,你估我是白痴咩。”但是我们虽无耻,嗖嗖也不可以发烂渣,只好客气地跟我们指出,光我们桌上摆的那几只酒瓶子,就够罚110块钱了。“我猜你们车里还有吧?(何止呢,地上就躺着一箱,被石头挡住了您没看见)你们愿不愿意把这些酒瓶子都收回车里去呢?” 我们忙不迭地说,“愿意!愿意!”

嗖嗖走了以后,大家都擦了把汗,对自己刚才的表现很满意,看来装天真实在是很重要的一项技能。我刚拿起剩下的半杯红酒压惊,粉条兄发现我们的野餐台旁边结结实实地竖着一块大牌子,上书禁止在公园内饮酒字样。大家理亏地沉默了一会,番薯鼓起勇气说:“有法文版么?没法文版我们有权看不懂的。”

最后我们三只无耻的儿童,扬着喝得红扑扑的小脸在这块牌子前合了一个影,圆满地结束了一天的烧烤活动,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湖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