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和番薯私生活大起底

88574183

在人们刚知道性生活是怎么回事的那几天,看见谁都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他们在床上的样子。特别是那些貌不惊人、老实木讷、平庸朴素的人,你甚至觉得他们在社会上的功能就剩下吃饭如厕和工作了,但是你又知道,他们回家也是要过性生的呀!

在人们知道婚姻是怎么回事儿以后,忍不住就开始琢磨别的夫妻是怎么过日子的,尤其是:他们吵架不吵架?越是看见那些恩恩爱爱,甜到冒泡的夫妻,你越是会想,他们也会吵架吗?他们吵起架来是什么样子?

是的,如果那些洗衣粉广告里的甜蜜夫妻都有可能吵架,像我和番薯这种老百姓又怎么可能不吵架呢?这简直是例行节目。不过吵架这种事,你不做给人看,你不跟人说,是没人会知道的。我和番薯都属于守隐私又爱面子的人,以前吵架是绝对不肯给人知道的。即便在家中斗鸡一样唇枪舌剑了两个小时,如果有人敲门,能马上在20秒内换上一副温和悠闲的脸谱去开门,跟人谈笑风生两个小时,送走客人再接着开始。

所以说有孩子的人还真是尴尬啊,即使关上门,还是有一个支不开的旁观者。据说我小时候有一阵子有幻想狂,总是口是心非,喜欢说一些惊人之语。我的父母是强烈的性格互补型,爸爸脾气暴,妈妈是老好人,她一辈子最生气的时候也不过是:“你这人怎么这样儿啊……”所以我父母就算闹别扭,也是没法“吵”起来的。但是有一次我爸的同事来访,他们刚好出去了,我从邻居家走出来跟他们聊天,人家很少见三岁就这么话多的小朋友,所以就一直跟我聊,逗我说:你爸爸妈妈平时打架么?我不假思索地说:打啊,打得可厉害了!

于是我爸爸妈妈就很尴尬,这件事你还没法解释,同事都笑得前仰后合得的。

吵架不是什么光彩事儿,一般人都不乐意让别人知道。即便是那种最爱在网上曝个人隐私的人,曝的也大都是跟老公调情二三事,或者情人节礼物二三事,以及降服老公二三事。真刀真枪打起来的时候,都默默地此处省略两万五千字。其实就连跟闺蜜抱怨老公也是有风险的,当然她可能很同情你,但同时她又会默默地想/跟别人说:XX的老公怎么是那样一个人啊,怎么对她那么不好啊……谁的生活都有阴暗面,把你私生活最丑陋的一面拿出来,也不见得那么令人羡慕。

我现在不怎么介意了,朋友如果问我:你们俩平时吵架吗?我又会用我三岁时候那种语气说:“吵啊吵啊!”对方都弄不懂我为什么那么兴奋。我倒不是因为岁数大就不要脸了,而是结婚时间长了,就有点皮了,好比你穿了一件新衣服出门,开始昂首挺胸的,走了一天走累了,也就开始含胸驼背地趿拉着走路了。而且朋友那么热切期待地看着我,我有责任诚实地告诉她真相,让她松一口气。

过去的老电影里经常有这样的台词:我跟他过了一辈子,从来都没红过脸……我不是不相信有不吵架的夫妻,只是以我的境界,实在难以想象他们的生活。不过有人说:不吵架的夫妻不是真夫妻,吵架说明感情好,我又不能同意了。那种越闹感情越好的,叫做耍花枪好不好。无论何种规模的吵架,过程都是挺丑恶的。而且夫妻间的吵架往往没有原则可言,导火索只是一件小事,不解释倒还罢了,越说就越搓火,有时候你都怀疑,两个瞧对方如此不顺眼的人究竟是怎么走到一起来的。吵到最后往往也都不是破涕为笑尽释前嫌,多半是为了把日子过下去或者赶着出去吃那顿定好的大餐而草草收场,各让一步,猥琐地很。

夫妻俩有架吵,并不直接证明你们还有话可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你们还在同一个智力水平上,相信同一套逻辑思维。我自从看了博客的留言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许多人你是没法跟她沟通的,更多的时候,你只能冏到无语。

我想起麦片跟我讲的一个笑话了,某女跟男同事说不通,生气了:“不跟你说了!简直是鸡同鸭讲。”

一只鸭子一只鸡,鸡叼着鸭子鸭子叼着鸡!

就这!

e5b18fe5b995e5bfabe785a7-2009-11-03-e4b88be58d88014547

MJ的演唱会纪录片,叫《This is it》,你可以翻译成《就是这样》,也可以翻译成《到此为止》,非主流可以翻译成《就酱!》,河南人可以说“就(3)这(4)!”

我和番薯之中,他是正经的MJ歌迷,至今家里还收着MJ的黑胶大碟、对比利金的每一个动作都记得一清二楚、小时候关上门在家里苦练moon walk那种(当然练没练会是另一码事)。这也不算什么狂热粉丝了,那个年代的男孩子谁没这么干过,就好像谁没拿手劈过砖头谁没迷过双节棍(不是周杰伦那个,是李小龙那个)。不过想象起来还是会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尤其当我看到番薯那一条顶MJ仨的大腿,我不禁对他的狂热和执着肃然起敬,这难度未免也太大了。

而我,是那种平庸的一般群众,看过MJ几只最著名的MV——除非你是90年代出生的,否则谁会没看过MJ呢?看完了目瞪口呆一下也就完了。结果倒是我主张去看《This is it》,一个那样伟大的时代结束了,总得去致敬一下。

看完我就知道我错了,根本没有什么“他的时代”这一说。这人根本不能算个偶像、巨星,流行曲之王什么的,我简直不相信也会有那种粉丝用标准家常语气亲昵地说:我们家米高如何如何……这也是你说的?我不信教,不相信什么上帝耶稣附体之类的,但是MJ怎么说也得是吕洞宾二郎神这档次的吧?太可怕了,这种嗓子、身材、才华、气场,怎么可能同时长在一个地球人身上,最起码也是个变种人。他那身行头,除了他连超模穿出来都是灾难;模仿他跳舞,再利索也是马戏团的;谁翻唱他的歌都成了卡拉OK(也许《heal the world》可以幸免)。这种人,根本跟这个世界就没什么关系,他整容没有,他娈童没有……还有关系吗。

MJ最狂热的粉丝都坚持说世人往他身上泼脏水,他们不仅像我们一样承认他的能力,还把他评为思想道德先进模范:热爱环保、热爱慈善、善良、单纯、圣洁。尤其是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有这样清澈的眼睛的人,心里怎么可能有一丝肮脏?怎么就不可能啊,眼睛亮不亮是天生的,恩,当然后天还得保护,不近视,没血丝,少熬夜,疲倦了点眼药水……这跟人性有什么关系呢?哦,我知道了,人同野兽的区别就是,人有道德底线,我们要想毫无心理负担地喜欢一个人,就必须得把他塑造成十优生,否则就连自己的人品都连累了。可是这种顽固的道德底线,到了随地吐痰买盗版碟加塞儿买东西的时候马上就神奇地消失了。

可是我们不了解他人,尤其是这种离我们十万八千里的陌生人。你看到的全都是别人通过影像和文字灌输给你的。《This is it》中,除了歌舞彩排,MJ少许的后台片段给我这样一个粗略的印象:脆弱、偏执、心智发展不平衡、性格古怪、非常自恋和情绪化,一个有强烈自信但又没有一点安全感的人,一个很硬核的教徒,整个团队的人都尽量小心翼翼地哄着他,温和的人也不见得就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也许咱们国家文艺界特别爱强调“德艺双馨”这回事。但是我觉得一个艺术家奋斗了一辈子,如果我们最后对他的最高评价就是:您是一个好人,那简直就是对他的侮辱。

我没法得出信上帝就肯定善良的结论,每个人对“好人”的定义也都不同。我只是觉得,对MJ这样一个在地球上生活了50年的外星人,说什么都是白搭。也许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爱,但是这东西我们给不了,我们至少能做的是对他的专业给予最大的肯定:MJ,你确实是最好的。别的都是扯淡。周星驰在《少林足球》里说赵薇那句话送给他再合适也没有了:地球太危险了,你还是回火星吧。

就这。

对人不对事

e5b18fe5b995e5bfabe785a7-2009-10-11-e4b88be58d880221391

十一期间,除了我们祖国母亲做寿花絮之外,还有两条新闻让我瞩目了一下,一个是波兰斯基被捕,一个是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赢得2016年奥运会主办权,噢,或者说,是芝加哥输掉了这次主办权。

我对波兰斯基还不至于幸灾乐祸,毕竟他作为一个艺术家还有值得我尊敬的地方。而且,即便有一点自作自受,但他那一生也未免太倒霉了。有意思的是各界人民对这宗新闻的反应,从电视上对民众的随机采访中你就可以看出,法国人民的逻辑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什么?简直荒谬,他是那样一个伟大的艺术家……”这挨得上吗?

波兰斯基的律师替他争辩的主要论点是:第一,那姑娘看上去实在不像13岁;第二,这件事绝对是个阴谋陷阱;第三,原告早都已经撤诉了呀。除了第三点,我觉得这些逻辑简直跟法国人民差不多。拜托,一个艺术家,跟个把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好平常喈,何必用这种借口开脱呢。

至于申奥那件事,我必须诚实地说我很高兴看见奥巴马输,尤其是当他挥斥方遒一副力挽狂澜于即倒地样子大声说:I urge you, to choose Chicago!美国总统总是需要极大的意志力才能暂时忘掉他不是地球村的村长。也许有很多人赞赏的正是这种强烈的自信,但我历来毫不掩饰我对这种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人的厌恶。巴西那个夏日版圣诞老人款的卢拉总统开玩笑说:“上回见奥巴马,他跟我说卢拉总统,最后申述那天我可能去不了,我夫人干这个比我更合适,我说小奥你不来恐怕会输的哟。今天他来了,结果他还是输了。”我相信人家一个堂堂总统不至于当风使劲帆,巴西人民只是天生风趣而已,但我还是不厚道地哈哈大笑起来,对一个整天得意洋洋不知道自己贵姓的人,我最爱看的莫过于他跌跟头了。

不过作为2009年全球最受瞩目的男士,奥巴马输了这一阵,赢了另一场。他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当番薯跟我念叨这一新闻的时候,我一时不确认是他跟我开玩笑还是诺贝尔奖开了全世界的玩笑。番薯说其实这个奖太应该颁给胡总和马总了。我拒绝对这么无厘头的事件做理性的讨论,我刻薄而政治不正确地说:“奥巴马为什么得奖?是因为一个叫侯赛因的人居然当上了美国总统吗?他们大概觉得这就叫和谐社会了吧。”

秋日无传奇

秋日的篮球场

几个稿子灾难性地堆在了一起,写得我直做呕,外面天气又实在好,我决定扔下功课跟番薯出去溜达一圈散散心。大太阳混搭小凉风的天气很舒服,也终于让我这个围巾控能够心安理得地在短袖tee外面挂围巾了,如果我再有本事踩双高跷……算了吧。我还是胡乱趿拉上一双人字拖。

天气实在是太慵懒了,我百年不遇地想喝一杯咖啡,然而在去往咖啡馆的路上路过了篮球场。番薯同学就留下不走了。我愤然去买咖啡,发现自己没带钱——我们都以为对方带了钱,因此上谁也没带钱。我只好坐在板凳上看他们打篮球,感觉十分怪异,你知道,我这个年纪看人打球,是很容易被当作花痴的。话说有一次我跟云小小在一个商场里匆匆穿行,路过一个nike迷你篮球场我百忙之中还探头看了几眼,不看还罢,一看之下愤怒地说:“长得这么难看还学人家打篮球!” 我是真心实意地觉得,新一代美女越来越多,而男的是越长越难看了。

后来番薯问我:“为什么打篮球的男生就非得长得好看呢?”我说:“我觉得在学校里打篮球的男生多半都不是真喜欢篮球,他们其实都是去臭显的。”场外有没有女生尖叫,表现差好多。不过说起来,就算在上学的时候,我也从来都不是坐在球场边看人打球的女生。不是不发姣,是怕丑。像我们这种又胆小又自卑口是心非自命清高的人,从来都是不动声色一脸漠然地从男生堆中穿行过去,然后用眼角余光扫描出最好看的那一个……什么时候开始抹着哈喇子对帅哥品头论足,才说明少女期已过妇女时代来临。

为了不让球场上(和球场外)的人产生我是花痴的误会,我鼓足力气站起来,回家拿了钱包来买咖啡。前后不过20多分钟,疏于运动的番薯童鞋已经开始喘了——他老人家的球技不是最差的,但体力一定是最怂的。谁让你一把年纪还学人家在街头打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