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追杀令 – 极品剽客鱼若水

今天一早起来,接到响叮当同学的举报信,说有人剽窃了我的小说正在某论坛上大摇大摆地连载呢

我跑去一看,小说连已经载了三章,前两章是逐句抄袭,女主的名字大概嫌我起的不够浪漫,改了。其他角色的名字还舍不得不用,“苗子”改为“大苗”,“林向东”改为“林少强”,“张家明”改为“张闻达”,“周致远”变身“周逸远”,都成了原著的表兄弟。其他几乎一字不落,只是把我偶尔冲口而出的几句白话改了过来,比编辑还要细心。

第三章:最可气是这个第三章哈。文风急转直下——不抄了,展开了自己的情节,BBS网恋两地分居都来了,时有“爱得如火如荼”,“恨不能扑到他怀里”这种句子。。。。。汗,您还不如抄到底呢。

最离奇的是,这位同学连我的引言都要照抄。我的小说并没写完,所以她也说:不知自己能不能写完。小说暂定名为“谁”,求大家帮她想个更精彩的名字——您看干脆叫“寻找一九九几”合适不?

常言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以前我经常发现有人全文转载我的文章,不加链接不署作者名。这样做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真不懂得规矩;二是故意误导读者。就算没道德,好歹还知道羞臊二字,这就是人与畜生的区别了,坏人也是“人”。我的底线一向是:做错事不怕,最起码你也该知道杀人有罪偷钱犯法。剽窃人家文章,稍微低调一点好不好,还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开始写一部我自己的连载小说。。。”而这位鱼若水同学,竟然还是搜狐圈子“原创”文学版的版主,你说讽刺不讽刺。

我到她博客瞧了瞧,这篇小说也明镜高悬地连载着呢。一篇篇看下去,可了不得,此人从2007年5月27日开博,有半数文章是抄袭自我的BLOG,掐头去尾,偷梁换柱,然后重新冠上一个庸俗的题目,难怪我没有搜出来。且她剽窃得十分投入,每篇文章里都加上自己的名字,来不来就“鱼觉得。。。鱼看见。。。鱼听说”。于是我的文章变成了她的文章,我的生活变成了她的生活,我朋友说的话,变成了她朋友说的话。。。。

越看我越寒浸浸,偷别人的文字,顶多是不要脸;偷别人的人生,就是严重的心理疾病了吧。。。

特别鸣谢响叮当同学及时地向我举报剽窃份子,并嫉恶如仇地在剽窃帖子下留言揭发。为此,响叮当同学已经成为第一位WWW.不靠谱.COM的荣誉会员,我们将向你赠送一@bukaopu.com的邮箱作为生蛋礼物,请您自己设定用户名,密码和设置方法将随后发往你的邮箱。

在此呼唤人肉搜索引擎,看看这鱼若水到底什么鸟。有在搜狐圈子混的,请帮我一起揭发这个鱼若水;有家里有大夫的,麻烦给她推荐个心理医生。凡灭鱼若水有功的,也将获得一个@bukaopu.com的邮箱。名额50个,送完为止。

以下列出部分剽窃文VS原文的对比,奇闻请大家共赏。

2007-11-21 | 谁(长篇连载之初体验一,标题暂定)
最近刚想把坑填完。。。不搞死丫之前,我还是太监着吧,否则长全了也是让人嫖。
YK大字报原文:寻找一九九几:1

2007-09-17 | 人人都有幻听症
难得她家电视07年节目和我家05年电视节目一样。。。那是相当的Déjà vu
YK大字报原文:幻听

2007-09-06 | 绝到不能再绝
再次Déjà vu…..很有本地化意识,视频链接从YOUTUBE改成了优酷网。
YK大字报原文:绝到不能绝

2007-09-04 | 我不介意你说谎
小贪老师也被Déjà vu瞭。。。你什么时候和打过电话
YK大字报原文:谢谢你曾经骗过我

2007-08-21 | 老大相亲记
勾姐难道您是鱼若水的老大?鱼若水真是看不惯我的广东口儿,“麦记”都不忘改为“麦氏”,卖咖啡啊您?
YK大字报原文:相亲记

2007-08-16 | 最爱华星爆米花
AGAIN,老猫变身鱼若水的师兄。。。
YK大字报原文:爆米花岁月

2007-07-23 | 来鱼若水博客做客的行为规范!
汗,这个都要抄。。。
YK大字报原文:不靠谱行为规范

2007-07-25 | 烂片一箩筐!
好容易自己写一篇儿,说到《PAINTED VEIL》,又忍不住整段抄下来
YK大字报原文:连连看

2007-07-06 | 五讲四美谈恋爱
连甜沫儿同学的留言都被抄袭了。。。
YK大字报原文:爱情也要五讲四美

2007-06-20 | 酒逢知己千杯少
剩饭同学你也咨询过鱼若水怎么搞定男人?
YK大字报原文:酒友

2007-06-11 | 办公室话零食
我们客户切西瓜,你们公司也切西瓜,难道你是俺们客户?
YK大字报原文:办公室食神

2007-06-10 | 面子问题和妇女解放
这种古老文章都肯抄,我甚感动。。。
YK大字报原文:面子与妇解

另:鱼若水博客新近又增加了剽泼墨的业务。我对泼墨的文章题目不熟,以下给出剽窃链接,请泼墨童鞋的粉丝自行搜索原文比较:

2007-12-16 | 真爱无敌

2007-11-23 | 桃花灿烂

2007-11-07 | 色,戒了没有?

江湖追杀令:极品剽客鱼若水

今天一早起来,接到响叮当同学的举报信,说有人剽窃了我的小说正在某论坛上大摇大摆地连载呢

我跑去一看,小说连已经载了三章,前两章是逐句抄袭,女主的名字大概嫌我起的不够浪漫,改了。其他角色的名字还舍不得不用,“苗子”改为“大苗”,“林向东”改为“林少强”,“张家明”改为“张闻达”,“周致远”变身“周逸远”,都成了原著的表兄弟。其他几乎一字不落,只是把我偶尔冲口而出的几句白话改了过来,比编辑还要细心。

第三章:最可气是这个第三章哈。文风急转直下——不抄了,展开了自己的情节,BBS网恋两地分居都来了,时有“爱得如火如荼”,“恨不能扑到他怀里”这种句子……汗,您还不如抄到底呢。

最离奇的是,这位同学连我的引言都要照抄。我的小说并没写完,所以她也说:不知自己能不能写完。小说暂定名为“谁”,求大家帮她想个更精彩的名字——您看干脆叫“寻找一九九几”合适不?

常言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以前我经常发现有人全文转载我的文章,不加链接不署作者名。这样做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真不懂得规矩;二是故意误导读者。就算没道德,好歹还知道羞臊二字,这就是人与畜生的区别了,坏人也是“人”。我的底线一向是:做错事不怕,最起码你也该知道杀人有罪偷钱犯法。剽窃人家文章,稍微低调一点好不好,还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开始写一部我自己的连载小说……”而这位鱼若水同学,竟然还是搜狐圈子“原创”文学版的版主,你说讽刺不讽刺。

我到她博客瞧了瞧,这篇小说也明镜高悬地连载着呢。一篇篇看下去,可了不得,此人从2007年5月27日开博,有半数文章是抄袭自我的BLOG,掐头去尾,偷梁换柱,然后重新冠上一个庸俗的题目,难怪我没有搜出来。且她剽窃得十分投入,每篇文章里都加上自己的名字,来不来就“鱼觉得……鱼看见……鱼听说”。于是我的文章变成了她的文章,我的生活变成了她的生活,我朋友说的话,变成了她朋友说的话……

越看我越寒浸浸,偷别人的文字,顶多是不要脸;偷别人的人生,这是严重的心理疾病丫……

特别鸣谢响叮当同学及时地向我举报剽窃份子,并嫉恶如仇地在剽窃帖子下留言揭发。为此,响叮当同学已经成为第一位WWW.不靠谱.COM的荣誉会员,加入YK大字报的链接,我们还将向您赠送一个@bukaopu.com的邮箱作为生蛋礼物,请您自己设定用户名,密码和设置方法将随后发往你的邮箱。

在此呼唤人肉搜索引擎,看看这鱼若水到底什么鸟。有在搜狐圈子混的,请帮我一起揭发这个鱼若水;有家里有大夫的,麻烦给她推荐个心理医生。凡灭鱼若水有功的,也将获链接,并一个@bukaopu.com的邮箱。名额50个,送完为止。

以下列出部分剽窃文VS原文的对比,奇闻请大家共赏。

2007-11-21 | 谁(长篇连载之初体验一,标题暂定)
最近刚想把坑填完。。。不搞死丫之前,我还是太监着吧,否则长全了也是让人嫖。
YK大字报原文:寻找一九九几:1

2007-09-17 | 人人都有幻听症
难得她家电视07年节目和我家05年电视节目一样。。。那是相当的Déjà vu
YK大字报原文:幻听

2007-09-06 | 绝到不能再绝
再次Déjà vu…..很有本地化意识,视频链接从YOUTUBE改成了优酷网。
YK大字报原文:绝到不能绝

2007-09-04 | 我不介意你说谎
小贪老师也被Déjà vu瞭。。。你什么时候和她打过电话
YK大字报原文:谢谢你曾经骗过我

2007-08-21 | 老大相亲记
勾姐难道您是鱼若水的老大?鱼若水真是看不惯我的广东口儿,“麦记”都不忘改为“麦氏”,卖咖啡啊您?
YK大字报原文:相亲记

2007-08-16 | 最爱华星爆米花
AGAIN,老猫变身鱼若水的师兄。。。
YK大字报原文:爆米花岁月

2007-07-23 | 来鱼若水博客做客的行为规范!
汗,这个都要抄。。。
YK大字报原文:不靠谱行为规范

2007-07-25 | 烂片一箩筐!
好容易自己写一篇儿,说到《PAINTED VEIL》,又忍不住整段抄下来
YK大字报原文:连连看

2007-07-06 | 五讲四美谈恋爱
连甜沫儿同学的留言都被抄袭了。。。
YK大字报原文:爱情也要五讲四美

2007-06-20 | 酒逢知己千杯少
剩饭同学你也咨询过鱼若水怎么搞定男人?
YK大字报原文:酒友

2007-06-11 | 办公室话零食
我们客户切西瓜,你们公司也切西瓜,难道你是俺们客户?
YK大字报原文:办公室食神

2007-06-10 | 面子问题和妇女解放
这种古老文章都肯抄,我甚感动。。。
YK大字报原文:面子与妇解

另:鱼若水博客新近又增加了剽泼墨的业务。我对泼墨的文章题目不熟,以下给出剽窃链接,请泼墨童鞋的粉丝自行搜索原文:

2007-12-16 | 真爱无敌

2007-11-23 | 桃花灿烂

2007-11-07 | 色,戒了没有?

粉丝是和我们逻辑不同的动物

资深编辑新近作家专业记者黄佟佟老师,因为工作关系经常要写明星采访或者娱乐八卦,贴在博客上就经常遭到粉丝们的侮辱和谩骂。我写博客,有时候也难免提到公众人物、明星名流,说了什么不好听的,顶多也就是几个文艺青年跳出来矫情几句,唧唧歪歪的,成不了什么气候。黄老师对此非常不忿——比起我,她已经够温良恭俭让了。你想想看,她又不给壹周刊写稿,都是严肃正经的娱乐评论。我国的八卦事业其实跟国际还很不接轨,一般报章上的明星采访,走的基本都还是夸的路子。她能写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但是粉丝的逻辑跟正常人都不一样。黄老师最新的一本书,叫《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是错,不过至少我知道,粉丝是与我们完全不同种的动物。有时候我想,这得是多么强大的爱啊,才能让人昏迷到连好赖话儿都听不出来。黄老被人臭骂得最激的一篇,写某过气偶像男明星,说他才艺俱佳、资质上乘,只是因为走背运,错过大红大紫的机会,通篇充满惋惜之情。按理说这是好话吧?换了我是粉丝,就握着她的手痛哭:“难得有个明白人!”——可惜粉丝们不是我,他们怒了:谁说我们家XX不红?你找死呢吧!

我不认为狂热的粉丝没有大脑,他们大概也会思考,只是使用完全不同的新颖逻辑。夸得含蓄点,就算是骂了。这种不由分说的霸道,像母亲对待新生儿:他们家孩子都是神童,稍微一发呆就是在研究世界经济局势。外人怎么可能有这种想象力?放过我们吧。

我以前觉得我自己也相当花痴,喜欢的人一个又一个,但以这种标准,我不配当任何人的粉丝。我钟意的明星做了糗事、拍了烂片,我也跟着笑。他犯了错。。。。。又关我什么事?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以致于爱他,偶像又好,情人又好,为什么需要无条件地护短?一定要将他意淫成天下第一,你才可以爱下去吗?还是出于心虚,走夜路哼歌给自己壮胆。如果他不够好,或者别人认为他不够好,你就不方便再爱他了吗?那么你爱的是他,还是自己的虚荣心。

为什么一定要掐着别人脖颈迫人承认自己的品味?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别人赞他,我高兴,别人瞧不起他,我替他难为情——这便叫做荣辱与共、休戚相关。

话又说回粉丝,苗侨伟这几年重返银幕,新老粉丝也甚众,在YOUTUBE上有人贴一段视频,题目是“赌场风云-苗侨伟爆笑演技”,苗饰演一名TVB典型大奸角,七情上面、动作夸张,大家留言抱以无情地嘲笑,粉丝们有人替他生气,又人为他辩解,一人留言道:“三哥不嬲都係偶像派….”

是啊,长得好看不就行了?你还想要他怎么样。

恰到好处

查理公司搞一年一度的圣诞爬体。老板要求要“盛装”出席。我去年出席过一次,知道其实在他们公司,“盛装”的意思就是:请勿衣冠不整。别HIP-HOP着来就行了。至于西装礼服ONE-PIECE小黑裙。。。。。。可别吓我们,您老是要去奥斯卡颁奖么。

他们唯一的一位女同事,是俄罗斯人,今年才刚进的公司,没有经验,不知道这个”盛装”怎么把握。但平时冷眼看着大家的扮相,大概也心知不会隆重到哪里去。首次参加公司重大活动,既不想失礼,又不想过分,纠结了很久,终于在晚宴头天问查理:你老婆打算穿什么?穿不穿裙子?穿不穿靴子?

看来是真逼急了。

我其实挺理解她的。去年这个时候,我也很苦恼。我来的时间不长,不过鉴于加拿大质朴的民风和他司的一贯风格,知道这种场合要低调过低调,最安全是以天长地久闷煞人的黑衣人造型出现。淡妆总是要化的吧?似我们这种长相,化妆是对别人的尊重,何况西人馆子昏暗的灯光下,白惨惨一张脸,不嫌阴森森么?谁知道在座所有家眷,竟然真就没有一个人打扮——相信我,真的不是裸妆,而是素脸,一律长裤、披着开襟毛衣就来了,头发也没有刷松或者夹起。真险,我抹一把汗。

我猜他们这女同事,穿了半年的牛仔裤,心中该有多少恨啊,好不容易公司搞爬体,终于可以花枝招展一下,但又怕做出头鸟,所以想拉我下水——我何尝不想成全她呢,可惜天冷,我穿半截裙子又实在不受看。于是抱歉地说:穿短裤行不行?我穿靴子还不行吗?反正都是露一截腿或者袜子出来,不是一样嘛。你尽管让她穿裙子好了。

说完才想起,她。。。不会。。。穿晚礼服吧。。。

结果当晚她果真就穿了一件头的裙子,不过是有袖的黑呢裙,不算隆重。其他家属们倒是约好了似的,齐齐换了裙子。唉,做女人真难,既不能漫不经心,也不能用力太过,全靠暗中使劲儿。

爬体第二天我们去COSTCO,我抱怨停车场太挤,车位简直像华人超市门口一样难找,查理说喜欢COSTCO的车位宽。我大言不惭地谄媚道:“车位宽?对你有什么好处,您趴车技术这么高超。。。” 车里有一段真空般的沉默,我问:“别人这么夸你难道不受用吗?”

查理说:“受用极,但我要做出一副不当回事儿的样子。”

我说:“错。你应该做出一副很受落、又强自按捺着不表露出来、但终于又被对方看穿一点点的样子,这样吹捧的一方才有成就感呀,这便叫做互相给面子。”

这下连我都觉得,做人原来需要比梁朝伟更大量的演戏。他只需要似笑非笑地朝斜前方45度角飞一个幽怨的眼风就OK了,我们如果只管这样风骚,会死人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