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

余令真是我的大学同学。我怎么形容我跟她的关系呢?她保守、朴素、刻苦,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而我正相反,喜欢嘻嘻哈哈混日子。因为住在一个宿舍,也就经常结伴去上课、吃饭、甚至逛街,在外人看来,大概也就算是好朋友。

我有时候也受不了她一丝不苟的作息时间和生活方式。她从北方一个小城市来,刚入学的时候,她曾经严肃地问我:“你们冬天都穿什么?”我茫然地说:“穿什么的都有吧?”她仍固执地认为每个城市都有一套穿衣规则,人人必须遵守。不过当别人跑来跟我说:“小欧,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跟余令真那么好。”我又有点不高兴,我不跟她好,难道跟你好?至少她不在背后嚼人舌根子。

这种宿舍友谊,大抵都是在严酷的生活环境下同仇敌忾,毕业以后也就分道扬镳。我们走了截然不同的道路。她为了得到这个城市的户口,只得继续升学,然后到机关部委上班,每天坐着班车,朝九晚五。我则在不同的外企公司辗转拼杀,晨昏颠倒地加班。大家都忙,一年也见不了一次面。

上次见她还是两年前,她刚自研究生毕业,分配到一个机关,工作清闲,只希望早点解决人生大事,每天下了班就是由单位里的大姐带着去相亲。那时我在情场正春风得意,每周末都有好几个约会送上来给我选,我实在不明白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有什么必要去相亲,令真长得又不难看。

后来我们几乎失去了联系。我并没觉得特别惋惜,和她在一起吃饭往往也不知道谈什么,无非是说说同学们的近况,她每次来电话都循例问我:“小林结婚了吗?小钟出国了没有?小蔡什么时候要孩子?”……我怎么会知道。毕业以后我已经换过三家公司,光是谈得来的新旧同事就有数十位,我不缺朋友。

没想到这次为了帮朋友办一件事,打电话去她那个机关,那么巧竟然是她接的电话。她很兴奋,连珠炮似地问我:“哎呀小欧,好久没你的消息了,你结婚了吗?”我笑了。

她很帮忙,又加上多年遇故知,我约好她晚上吃饭。她下班比我早很多,因此爽快地答应来我公司附近找我。结果倒是我先到,等了她很久,她一路上给我发短信,说要回家先安顿好儿子,所以出来的时候堵车了。

啊,都有儿子了。我真心地替她高兴,看来她的目标都达到了:有老公有儿子,一套房子,在这个城市深深地扎下了根。

一壶茶都喝光了,我胃里开始泛酸,她才匆匆赶到,坐下就热切地端详着我:“小欧,我都不敢认你了!”我也不知道这算是褒还是贬,这些年我在穿着打扮方面没有少交学费,早不是当年青涩的土丫头了,不过被资本家剥削得日做夜做,气色肯定和少女时期没得比。

见到她我也很吃了一惊,却不是因为变化,实在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她乍看几乎一点都没变。毕业都5年了,还梳着那个大一时候的发型:高马尾,额头挑出几丝刘海。细看之下,化了细致的淡妆:粉底、睫毛膏、口红、精致的唇线……不过我只扫了一眼,就锐利地看出,她用的粉底颜色不太衬肤色,而且明显是刚敷上去,显得有点浮——粉要在脸上稍微渗一渗才自然。再一留心,她穿的丝衬衫也是簇新的,几乎可以看见拆包的痕迹。一句话,太用力了。原来她回家一趟并不为安顿孩子,是重新妆扮去了。

我暗暗觉得好笑,见个老同学,还是女的,用得着这么焚香沐浴吗?她不像是叙旧,倒像打擂台来了,这么多年,她对自己的生活,大概是很满意的吧,她打开钱包,给我看里面的相片:下海做生意的老公、精力旺盛的儿子。语气谦和,甚至是有点羞怯的,但是脸上有一种苦苦按捺住的兴奋,好像时刻提醒自己:低调、要低调。

她问我:“你到底还想不想结婚啊小欧,打算抱独身主义了?”

我说:“谁说的?婚当然要结,我只是没有你运气好,还没找到合适的。”

“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在令真看来,结婚生子真乃人生大事,最好早早做完交卷。我现在的生活挺有趣,还不忙把自己嫁出去,而且我就是不喜欢相亲。

我告诉她我有一个男友,只不过还未谈论婚嫁。其实我与他走得山穷水尽,正在讨论分手。

令真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帅不帅?给张照片看看。”唉,不是每一个人都把全家福搁钱包里。

我转开话题说她单位的福利好,工作清闲,她说:“工作清闲有什么用?回到家就兵荒马乱,老公帮不上什么忙,还天天抱怨,说我有了孩子就不关心他了。你工作虽然累,下班就一身轻呀,还能赚大钱。”

这个谣可造不得,我赶紧撇清:“赚什么大钱?那几千一万,不提也罢,我今年工资涨幅干脆不到五个点,交了税,险些还比原来少。”

令真狐疑地说:“不能吧?我老公的朋友也在外企做,人家一年薪水总有几十万。”

你让我说什么呢?是他们太能干,还是我太窝囊?条条路都说不通,我们默默地吃完这顿饭。

令真付了账,又执意要送我回家,她开一辆小奥拓,一边跟我解释:“我老公又买了一辆奥迪,这辆给我瞎开着。”我说:“喔,你老公可以呀,看来生意挺发财。”她又是抱歉地笑:“哪里,这不是为了接送客户么。”

我跟她道谢,她说:“应该的应该的,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你还不是经常带我上你家蹭饭。”

是我多心么,我怎么老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一点苦尽甘来、扬眉吐气的味道?难道我过去不懂事,给了人气受而不自知?

我没再主动联络令真,和她吃一顿饭,累得不得了。令真却找我,请我去参加她儿子洋洋的生日会:“你还没见过我儿子呢。”我没辄,只得买了礼物去赴会。

局面和我想像的一样闷,客人都是携家带口,孩子们满屋子乱跳,家长们指挥自己的孩子表演拿手好戏,唱歌跳舞演算术,好像这些两三岁的孩子都是神童,我只好也跟着惊叹,并表示艳羡,可又不能做得太逼真,否则立时三刻就有人劝我生孩子。令真的老公浓眉大眼、和蔼爽朗,也就是个可靠的生意人样,在客人面前穿着T恤和短裤,露出两条毛茸茸的腿。因为有孩子,空调温度开的不太低,屋里稍微有点闷热,但是也没有那么热吧?我16岁以后交的男朋友,除了打球的时候,都不肯穿着短裤见人。

切蛋糕的时候,令真老公拿出DV来拍摄,DV却没电了。令真皱眉道:“你看看你呀,这都不提前准备好。你问问乐全在不在家,把他的借来用一用。”令真老公打完电话,高兴地说:“搞定了,他一会就带着机器过来帮我们拍。”

乐全不一会儿来了,他大概和令真一家很熟,洋洋扑过去过来抱着他大腿叫叔叔,他耐心地把切蛋糕、才艺表演、做游戏都一一拍完,才坐下喝冰茶。家长们都忙着张罗孩子,只有我跟他聊几句。乐全就住在附近,是令真老公生意上的朋友,他长着我喜欢的狭长眼睛和高鼻梁,笑起来更加成了“一线天”,我问:“你怎么不带孩子来玩儿?”他又笑了:“我还没结婚。”我居然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接着脸红了起来。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和牛仔裤。

派对结束了,屋子像一个战场,大概要收拾三个时辰才可能恢复原状。孩子们玩的很尽兴,有的已经睡着,有的困了开始闹别扭。大家背着抱着的告辞,礼貌地问我住哪里,要不要搭车,乐全抢着说:“孩子都累了,我来送欧小姐回家吧。”

我心里有点高兴,但是嘴上必须说:“你就住在附近,别麻烦了,我在楼下打车就行了。”

乐全说:“不不,我反正也要出去的。”

令真说:“那就辛苦你了乐全,本来应该我们送的。”

我觉得我真该去买个车了,本来一直觉得打车方便,但是每次聚会,像个绣球一样被人抛来抛去真尴尬。

乐全留了我的号码,第二天在我楼下打电话给我,“洋洋生日会的VIDEO,我做了光盘要给他们送去,你要不要一起?”

真是个蹩脚的借口。但是我还是下楼了,坐在车里问他:“能不能不去令真家?”他温柔地笑了,“我带你到郊区钓鱼去。”

我跟乐全好起来,这件事我始终瞒着令真。在熟人眼皮底下按谈恋爱,压力太大,好像总要给人一个交待。乐全开始暗示我:“喂,老大不小了,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是不严肃的。”我是喜欢乐全的,但是不敢想像和他结婚,他是令真夫妇的好朋友,婚后我们恐怕得三天两头去他们家做客,令真一定觉得这是她的成就。

我说:“这样不是挺好吗?有什么是结婚以后能做的而现在不能做的?”

乐全说:“难怪令真说你是时髦豪放女。”

我很不快,她怎么可以这么说我?结婚生子也谈不上什么丰功伟绩,犯不着跟擒了大贼似的,人家单身女人全不是正经人。

乐全忙解释:“其实她的意思就是,你不是一般家庭妇女,不急着找归宿,不喜欢孩子——生日会那天,小女孩抓着蛋糕往你怀里扑,把你紧张的。”他哈哈笑起来。

我尴尬地说:“我其实……”我确实不是见了胖脸蛋就想捏的那种人,但是我也不憎恨孩子,这里面的区别是很大的,别人怎么看我不要紧,但我很怕乐全误会我。原来我是这么在意他。

乐全握住我的手,郑重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的孩子不会那样的。”我把他的手贴在脸上,可心的男人,不是随时都会遇到的,我不会傻到为了跟令真赌气而放弃他。

去领结婚证那天,乐全跟我说:“有一件事,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你。”

我瞪圆眼睛:“什么?你过去结过婚?你有两个孩子寄养在村长家里?”

乐全说:“生日会那天,DV没电是令真夫妻俩事先安排好的,他们说,你最不喜欢相亲。”他看了看我的脸色,“你生气了?”

原来是这样。一群老实人,演戏给我这个新潮女。就为了我有一个好归宿,到底还是我赚了。我微笑道:“那要看男主角,值不值得我上这个当。”

乐全成了我的老公,他现在是我的同谋。令真仍以为我蒙在鼓里,每次聚会,都座在客厅里跟人讲我们一见钟情的故事:“当时呀,洋洋都要吹蜡烛了,DV偏偏没电,幸好乐全赶来,两人一下就看对眼了。我告诉你呀,这就叫‘千里姻缘一线牵……’”

你丫见过钱么

前阵子北京下雨,有一天我们贪姐溜班去新光。楼下照例闹车慌,好不容易等来一辆,刚要上车,冷不丁从斜后方冲出来一提行李的老帽儿,跟出租司机说:“我出双倍的钱,拉我去火车站!”

一辆珍贵的出租车就这样被截走了。

把小贪气的,恨不能也掏出100块钱来扔在丫脸上。但实在是干不出这么恶形恶状的事,只好走几步去做公交车。事后她跟我说起来:“不就是去个火车站吗?你怕误点,跟我好好说说,也就把车让给你了,用得着拿双倍车钱来牛逼吗?”

这年月有钱有势的傻逼太多了,我渐渐连掏出蹦弓子蹦他们丫的心都没有了。但是,双倍出租车钱牛逼么?

到火车站,最远算你从国贸到西客站,连堵车用得了50块钱么。双倍就是100,在通货膨胀的北京,够干嘛使的。您要是真牛逼,应当做专机。就算没专机,也得车接车送吧,也不是哪个小地方来的,单位不给买飞机票,但报销车钱,估计丫上车第一件事,就是把司机所有的废票都给卷喽,回去报完销没准还能赚个十块八块的。

我想起那年的一个笑话来,某外地人在北京做小公共,掏出一张10块钱跟售票员说:“见过么,见过么。”售票员没搭理他。连说几次售票员怒了,抽出一张100块钱说:“你见过么?”外地人哭丧着脸说:“我去建国门……”

我们其实一点骨气也没有,在真正的权势、金钱、美色之下,一定会低下头来。可是有时候见人炫耀自己富裕、幸福、美貌、博学、伟光正……连自己的脸都会悄悄地红起来,您老不会真的什么世面都没见过吧?

爱情可以有多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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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季《美国偶像》的海选现场,有一对甜蜜的小夫妻。老公认为老婆是不可多得的演艺天才,陪着她在卧室里排练了几个月,信心十足地一起来试镜,老婆台上载歌载舞,他在一边打气,脸上表情爱怜横溢。评委瞠目结舌地听完一段,不得不佩服地说:“你的老公非常爱你。俗话说爱情是盲的,我看爱情多半也是聋的。”

丈夫还不服呢,怎么会?怎么会?誓要力挺爱妻到底。可怜那个轻飘飘活在在老公吹捧声中的小妻子,兜头挨了评委一个大嘴巴,呆若木鸡地站在台上,仍不置信地喃喃问:“真的吗?我真唱的像糟糕的卡拉OK?”

面对这一对纯真的小夫妻,连一贯刻薄的评委都有点感动了。只可惜这不是温情脉脉的《艺术人生》,而是残酷的《美国偶像》,“对不起,你根本不会唱歌,不过祝贺你,你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婚姻”。

镜头尾随他们走出考场,小妻子实在熬不得羞辱,捂着脸痛哭起来,丈夫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不停地亲吻安抚,两人连体婴一样走出去……画外音煽情地说:“有这样的真爱,即便输了全世界也无所谓。”

——不,其实是有所谓的。一个人不可能被一辈子蒙在鼓里。人是社会动物,总有出去见人的一天。与其到时候受打击崩溃,还不如一开始就对自己有个清醒地认识。

可是谈何容易啊,每个人都有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若是单身,遭了别人的白眼和嘲笑,还多少会对自己产生一些疑惑,一找到对象,马上就自信了起来。为什么呢?无论在外面受了什么挫折,回家都有人劝:“别听他们说,那些人嫉妒你。在我眼里,你永远是最美的。”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对方既然和你在一起,当然看你处处顺眼。但是你想过么?这句话本身就不算一句好话:阁下原本长相平平,也只有你的情人,带着一厢情愿的眼光,不客观地看去,你才好算西施。跟“瘌痢头的儿子是自己的好“意思相仿。非常难为情。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彼此欣赏的伴侣,当真可喜可贺。不过这样互相纵容,也是一件危险的事。如饮芳香可口的果子酒,一开始还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不过甜丝丝地颇为受用,一直喝下去,就难免软倒在地,人事不省。热恋的时候,看对方真的可以是盲的:我听过有人夸自己平胸大胯的老婆是魔鬼身材,也听过有人说自己枣核型的男友高大威猛,最离谱的,是有人说自己单皮三角眼的女友“双眼皮大眼睛”……我当时几乎没把自己的双眼揉瞎了,在哪里?那另一层眼皮在哪里?

情侣之间的赞美是一种情趣,不一定非要实事求是,就算她说自己的爱人是变形金刚,也不关他人的事。有些中年夫妻在一起过日子长久了,简直像表兄妹,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外人水泼不进,虽然与社会脱节,但是尚无大碍。还在享受恋爱的年轻男女,未来有多少的可能性,居然也效法他们自成一国,才真令我捏着一把汗。

挺好看的小姑娘,跟了品味恶俗的男友,投其所好开始胡穿起来,“他喜欢呀——”也不再刻意掩饰身材缺陷:“他说我穿什么都好看!”连拥有万千粉丝的女明星也控制不了自己:玉女歌星爱上了喜欢HIP-HOP的男友,为求登对,也套上大三个码的T恤,戴上粗重的嘻哈首饰,不管适合不适合——她没关系,她是艺人,有专人打理她的形象。登上舞台,自有设计好的包装。你呢?你被他宠昏了头,一旦分手,要花多少时间金钱重新整理你的衣橱?

穿衣戴帽毕竟还是小事,还有性格、道德、价值观……有人谈过几次恋爱,越来越自私、小气、骄矜,皆因历届男友都跟她说:你是最好的,你做什么都是对的。虽然他们后来都找到了更好的,但并没有令她对自己产生怀疑。渐渐觉得宇宙中一切都要以她为中心,和女朋友吃饭都要别人订座、付账、点她爱吃的菜式。有一日气哼哼地跟我说:“我老板正衰人,同我一起出差,竟然连箱子都不帮我提!”她交一份报告,老板岂不是要叩头谢恩?

“君子爱人以德”,但是爱人若板起脸来事事以德要求我们,又让人受不了。所以还得自己救自己。在爱情中有点近视难免,但最好不要全盲,时常照一下镜子,即便别人错爱了我们,也别顺势双脚离地,飞向太空。

无私的胖子

小贪:

我们胖子就是比瘦子大方。瘦子生怕别人变得和他们一样瘦。您看我们胖子,不仅允许您跟我们一样胖,而且还愿意见到您比我们更胖……

结尾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真是一点错也没有。

我提起笔来,从来都不知道写什么。可是从很小的时候,还没打算写什么,满脑子都是各种小说电影的结局。荒诞的、讽刺的、凄美的、悲哀的……像一个鲜明的镜头定格在脑海里,说不出地缠绵未绝之意……其实一点意义也没有,白白浪费一个姿势。张爱玲小时候把《霸王别姬》写成现代派小说,虞姬自杀的时候说:“我比较喜欢这样的收梢。”什么跟什么嘛。

那时候有一个一直晃悠在我眼前的结局:历尽千难万险惊涛骇浪的主人公,在一个气氛祥和的夜晚,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灯火通明的大街。路两旁有很多简陋的小饭馆,在门口的树杈上挂满了那种俗艳的小彩灯,拼出“米饭炒菜”、“停车就餐”等字样。他骑着骑着,莫名其妙地就撞到树杈里,最后纠缠不清地让那些小灯泡扎死了。

这于情理上其实十分的不通。但我那时候酷爱这种反高潮,叱咤风云意气风发的主人公,毫无价值毫无尊严地死去,有种戏剧化的悲凉。多好的结尾啊,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写。后来看姜文演的一个电影叫《本命年》,老流氓最后让小流氓给扎死了,脸上露出的就是这么一种奇诡的平淡表情,好像还有点笑意,不置信、不甘心、又无可奈何地地说:“操……”

就像《梦开始的地方》,老顽主宋京生竟然在什刹海冰场让几个毛还没长齐的孩子臭揍了一顿,没有什么比英雄末路更让人难堪的事了。

黄老师的小说《女人是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程小东大难不死地从飞机上紧急迫降,然后捧着一袋果仁让一要饭的黑人捅死在纽约街道上……原来大家都爱这调调儿。

也许因为我们下意识里都觉得造化弄人,命运的大手轻率地将我们抛来扔去,因为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所以充满着不安全感。其实更可怕的,是明知道后面会发生些什么,还得一步一步将又臭又长的人生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