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还是不要

第一次被朋友发现我的可怕之处,是因为十几年前的一支唇膏。那天我在商场闲逛,随随便便试了一款DIOR新出的口红,正犹豫着买不买,BA告诉我:该款色号已售罄。我顿时就凌乱了,非要上另外一家商场看看。结果也没货。越是没有,我就越想要。于是我在一个下午内跑了五家商场,终于把那支唇膏买到了。一支唇膏而已,如果第一个柜台没有缺货,我很可能还要纠结半天(那年代一支DIOR的唇膏感觉还是不少钱的)。稀缺使人向往,这并不新鲜,可怕的是我当时那个有今天没明天的架势。朋友一直以为我是一个笑嘻嘻吊儿郎当无可无不可的人,实在看不出我会对一件事会有那样偏执的欲望,想得到,就任性地一定要得到。这种固执和疯狂让她遍体生寒,以致过了这许多年她仍记得拿这件事出来敲打我:你还记得那只DIOR口红么?

我记得。那只口红是不错,但没多久就失宠地躺在某个化妆包里了。不完全是因为新欢,总之得到之后就索然无味。亏我多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长情的人,原来只有得不到才想。我后来知道了,其实并不是为了那件东西,而是渴望那件东西过程中的煎熬。

俗话管这个叫“犯贱”。说到这个词我就想到“大内密探零零”,李若彤拿着烛台往身上滴蜡,一边嘶嘶吸气一边瞟着周星驰说:“唔作践又点得痛快嘞?” 但是为得不到的煎熬而痛快,是不是格外地变态一些呢?

成功人士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GO FOR IT。难怪我不成功:我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未必真正想要得到。折磨别人是愉快地,折磨自己,则更加地痛快。

要,还是不要》上有17个想法

  1. 忽的想起一个韩国电影《中毒》,一开始不过是一见钟情,而后就发现竟然是嫂子,最后就变态到哥死了,自己硬把自己变成哥哥。

  2. YK,我来你的BLOG起码一年了,虽然你的文章不是写的很快,但是也了解了你,你写的书,职场软实力我没有读,因为我看上去离职场远呢,不过失败了多次,发现自己的个性实在是,不知道职场专门是说,办公室的事吗
    你有时间,我想给你写信,请告诉我你的邮箱。

  3. 哇.心里平衡好多了.还以为只有自己这样.

    自小就喜欢那些不怎么在乎自己的男生,一直受虐,没有被好好疼爱着.还说呢,是自己性格有问题.

    也许真的是问题?

dyright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