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笑容一直保持到星期一开工,周致远已回北京去了,我因为高高兴兴地玩乐了两天,兼吃得好睡得好,马上神清气朗,满面红光,同事都看得出来。
“你怎么气色这么好?”麦可羡慕地问,“听说你们中国人吃珍珠粉的,是不是?”
这头金毛兽,不知哪个小镇出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到现在还认定中国人会搞妖术。
“是啊,”我笑吟吟地关上电脑,“还吃砒霜呢,以指甲挑少许弹在水里冲来喝,可以美容。”
“真的?”麦可将信将疑。
我学他耸耸肩。
一个半月终于过去了,我回到北京。临走前麦可虚伪地和我说:“你走了我们失去不少乐趣。”活该,我怎么就该给你们取乐呢?自己娱乐自己吧。
北京的天气已经开始有点凉了,我忙不迭换上牛仔裤。冰箱里啥也没有。我换上一双鞋,想去超市买些吃的,这时张家明来了,“咦,你倒快,我昨天晚上才回来。”
“干嘛去你这是?”他看见我手上拎着钥匙,
“去超市,你来得正好,帮我搬一箱可乐。”我往外推他。
“明儿再说明儿再说,快换件儿衣服跟我走,周致远今天结婚。”
“谁?”我跳起来,“周致远!”
“怎么啦,不许?”
“许许许,”我一叠声地说,“可是—-”我上月见过他, 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快要结婚的人。我看了看张家明,忽然笑了,“可是他结婚,你干嘛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呀?”
“嫉妒呗!”张家明吧我推到里屋,“我是老光棍,看不得别人过幸福生活,行不行?快换衣服快换衣服!”
我统共没有一件出客的衣服,总不能穿一身黑衣去人家的婚礼,我找出唯一一件浅米色的衣服匆匆换上,“怎么样?不给你丢人吧?”我拉拉裙子。
我可有个把年没参加过婚礼了。那种喜庆的气氛永远令我不知所措。我知道张家明干嘛非拽我来了,婚礼上闹哄哄的劲头分外让人觉得寂寞,让我一个人赴会我也不敢。
周致远算是个颇为含蓄的人了,但他的婚礼仍是无一例外地吵。许多人忙进忙出,有一个人也不知是男方还是女方的亲戚,一直不停地指手划脚。居然还指着我说:“你,那小姑娘,你也过来!”
我简直楞了,但他这一声“小姑娘”叫得我甚是感动。我不明所以地走过去,那人马上塞了一束玫瑰花在我手里,还让我往一个竹篮里抓五色香花瓣及碎金箔,“待会儿一奏乐,新郎新娘就进来,”伊絮絮叮嘱我,“你,你们几个就举着花枝搭成桥,走到你们谁跟前,谁就扬手撒花瓣儿,OK?”
“OKOKOK”,我忍着笑猛点头,乖巧地答应。远处张家明抱着肘,挤眉弄眼冲我笑。
我们这几位“金童玉女”站了多时,才迎来新人,但彼时脚已发软,胳膊也酸痛,举不到那么高,我们不少人的花瓣都反淋在自己头上,狼狈得很。
但我还是感动了。那一刹我深信婚姻是神圣的,且双方是幸福的。周致远微笑着走过去,神态安详,新娘脸上放着光,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
真好!! 发现你写的就是我想的,但是我想的怎么也写不成你写的……
呵呵,还是看别人写的畅快。
哎呀,这么好的货色不给女主角留着!
百分之一百你忽悠看客呢,下一章说:周致远跟人家拍广告呢
——希望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