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一九九几:1

1999年我和我的男朋友林向东分手了。相信我,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分开并不能算是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不管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保证和承诺。两个人怎么可能成为一个人呢?只不过在相爱了一定时间以后,大家都会有这样的错觉,以为彼此会天长地久,所以一旦失去了,便分外伤心,且惊诧,目瞪口呆。我当然也是伤心的,我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特例发生在我身上。不过现在想来,实在是没有什么明言正顺理直气壮的理由,亦不是移情别恋,我们时常吵架,为的都是一些不值一提的非原则性问题,例如一支口红、一把钥匙、一张餐巾纸,非常的无聊可笑。其实这些小问题,对于爱人来说,吵归吵,还是不放在心上的,可是我们就不行。直情似两只公鸡,不斗死对方绝不罢休。长此一来,大家都精疲力尽。我不幸身为现代女性,需要自己出去找生活,比不得林黛玉,伊不愁吃不愁穿,毕生的事业便是与贾宝玉吵架,直至体力不支,吐血身亡。对我来说,连风花雪月都是很大的奢侈,一把年纪了,难道还学人家小女生哭哭闹闹?稍嫌过火的表演,已经觉得怪羞涩。我现在的年龄非常尴尬,为了恋爱而恋爱,恐怕已没有那种天真了,为了结婚而恋爱呢,又还不至于。不外是找个伴,纯是为了轻松和享受。我为什麽要不给自己好日子过?

到分手的那一刻我们也仍然是相爱的,然而那又算得了什麽呢。我至今记得他的手指在我的长发间不舍的摩挲,空气潮湿得令人窒息。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提他,在街上见到个略和他相象的背影都要泪如泉涌。但后来也就忘了。

我的朋友苗子一直追问我为什麽,我想了想说:“他太自私。”然而这似乎又不算什麽正当理由,谁不自私呢?

苗子说:“罗安,你老说旁人自私,其实自私的是你,你要一个好男人,还要他把你捧在手心里。”

是啊,我也是自私的,但为什麽不呢?我也只能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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