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夏天也没被蚊子咬,正在庆幸,结果某天夜里喝多了在马路牙子上坐了一会儿,小腿就被疯狂袭击,后果当然又是——被抓得鲜血淋漓。
《飞屋环游记》里,小胖子啰嗦跟卡尔老爷爷说他以前跟爹地坐在马路牙子上数汽车的事,唏嘘地说:我怀念那个马路牙子。
我也怀念马路牙子。对失去父爱的小男孩来说,马路牙子曾经充满温馨。而我的马路牙子,则是带着酒意吹风的地方,也是马小军刘忆苦他们拍婆子的地方。好吧我承认我不太斯文,与其说我怀念那个马路牙子,不如说我怀念可以肆意谈笑、酒后痛哭、席地而坐看上去都不粗野的好时光,而现在死也得站着死,实在想坐要等四下无人,然后小心翼翼铺上一张纸巾——你不觉得纸巾垫在屁股下面很猥琐么。我宁愿裤子上沾土,也不愿意沾着一张餐巾纸。
我忘了是在多伦多还是圣地亚哥了,有一次表哥指着路边一个金发顽童说:“我真羡慕死他了。”该顽童坐在马路牙子上,靠着后面的一根柱子,懒洋洋地吃薯条,那惬意的表情自然的肢体动作,能让你的眼睛自动将周围的车水马龙PS成绿草鲜花。马路牙子虽低,坐在上面却像占据了全世界的屋顶,在你面前走过的人都显得那么怯懦可笑和羞赧。其实坐在哪里无所谓吧,什么时候才能再有那种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放肆呢?
对我来说,最有情调的喝酒地永远不会是晓风残月的杨柳岸,而是深夜偶尔有车驶过更显寂寥的马路牙子。
Just do it.
我局觉得博主应该是girl,我到豆瓣一看,博主在喊:我不是女文青。
是girl无疑啦
我不是女文青,可以是男文青呀
我现在仍然有席地而坐甚至就地一蹲的勇气!
虽然就地一蹲的确粗鲁,已经完全与情调无关
对于一坨已经完全彻底戒酒的人来讲,马路牙子和小二就是床前那磨灭不了的白月光啊
我也很无语那些做在纸巾上的人。很怀念初中一群人蹲着吃火烧的日子。
鉴于同样原因地马路牙子控理解地飘过……
你表哥的话比你讲的有哲理啊
如果在深夜偶尔有车驶过更显寂寥的马路牙子旁边你没喝过另外一个人,眼睁睁看着他醉酒嚎啕赖在地上不肯起来,那真真是噩梦,而不是情调啊!
有酒德很重要,尽量和比自己酒量大的人喝酒。
再给你留言,,每次喝酒回来都看你有没有更新
外在压力增加时,就应增强内在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