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谁和谁谁和不丹

上一篇文章“你就像不丹”刚写出没几个钟头,我就收到许多投诉。我们诸葛班的小同学们,纷纷跑出来善意地猜测和提醒:

诸葛小A说:“喂喂你这是在说谁啊,人家看了要不高兴的呀。”

诸葛小B说:“咦咦你这句话简直是讽刺谁谁嘛,你当心点你!”

诸葛小C说:“我觉得你讽刺人,比啥不好,比北欧发达幸福人民不行么,比不丹。”

这些衰人!不抹黑我就不算数。虽然我知解释通常都没用,但香港政府终于都要在香烟盒上忠告市民“吸烟有害身体健康”。我在此郑重声明:凡看到此篇文章的朋友,都请勿对号入座。

那,首先我并没有讽刺谁。我觉得崇拜老婆都几好哦,既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又尊重妇女——我都是妇女,我当然希望大家尊重妇女喽。太阳底下看见新鲜事,议论议论喈,有什么谁对谁错。不过想到这个话题呢,确实是有人给了我些许灵感,但这人保证不是你——因为我知他们家没人看我博客的。

为什么是不丹?因为不丹幸福指数高嘛。北欧人民富裕不富裕,福利高不高是一回事,他们幸福不幸福又是一回事。听说北欧每年很多人自杀呢。又屈我拿不丹讽刺人,好彩我不够出名,否则是不是连不丹国王都要来投诉我:喂,我们不丹招你啦?

前些日子看到一则新闻,说英国有个老矿工,查出癌症晚期,总共只剩6个月好活。于是他把毕生积蓄(只得1万多块而已)都散尽了,谁知这时医生告诉他诊断错误,不过是肺病,不仅有排活,而且还要穷困地活下去。

我看了好惊啊,想了好几天,如果自己被查出不治之症,挥霍不挥霍呢?

反正我是穷人一枚,钱财光不光倒不是最重要。我原先的想法是,如果末日来到,总得干几件平时不舍得干的坏事来尽尽兴。朋友问我:你想干什么坏事?

我说:“大概也就是像《我爱我家》里的和平一样,说说平时不敢说的坏话……”

看看我这点出息。世界仲不够乱咩,我仲不够可怜咩,还要这样冤枉我。。。。。。

谁谁和谁谁和不丹》上有25个想法

  1. 告诉你一件不靠谱的事儿,我昨碗梦见你了……
    哈哈,真不好意思,没有吓着你吧?我们不认识哦,估计是看你大字报看多了……

  2. 影射阿
    黛玉姐姐(写成带鱼姐姐)连婆子骂孙女都能联想开去
    还有什么不能联想的呢
    偶像无需心惊
    我想多了

  3. 要不,看YK博的童鞋们集体去趟不丹,万一被采访,就说是YK给做的广告
    酱紫,YK就不是罪人,而是千古功臣了
    搞不好不丹皇室也给你弄个什么宴会啊,咱也搞几双大师做过法的筷子

  4. 我对你说所谓嫖窃行为有不同看法。
    看到你的博客中的一些东西觉得好,或好玩,copy一段来说说议议,既无商业目的又没有损害你什么,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没有说是谁写的这段,没附上你的博客网址,只不过是懒得为这些费事,本来出自谁或出自哪里对引用者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主要是对内容有些兴趣议论。这就好象你说什么话,有人路过听到了,觉得好玩,说给别人听听笑一笑,没什么吧。还一定要说是在哪听到谁说的吗?如果你非常介意别人引用就不要在公众网上发表,正如你不想别人转述你的话就不要当众说一样。
    不同观点供参考。

  5. 另外,可能是对博客的认识不同造成观点不同。
    也许你认为博客如同个人”杂志”、”书”、”论文”之类的有版权的很正式东西。写博客是很正式的发表东西,引用什么就要象写论文或写书什么的似的注出引自什么、谁。而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博客是网上日志,随意地和网友漫聊的地方,讲话不用太严谨,每次转述别人的话都要说明是谁说的,在哪说的。

  6. 你可以选择以你的方式理解什么是博客,我也可以以我的方式理解什么是博客。你可以选择放弃对你的文字版权,我也可以选择我保留我的文字的权利。我尊重你的选择,你也应当尊重我的选择。

    另外,谁说这里是个博客了?这是一个非盈利性质的网站行不行?

    最后,请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7. “如果你非常介意别人引用就不要在公众网上发表,正如你不想别人转述你的话就不要当众说一样。”
    这个逻辑真是值得击节赞叹的,我由衷地说。

  8. 那个无耻近乎勇、无知者无畏的something,值得大家一起来扁它!
    圆它!
    摧残它!
    蹂躏它!
    谁叫它跑出来撒野的!
    如果不想被人鄙视就不要出来混!

  9. 楼上的, 都知道那人是”无耻近乎勇、无知者无畏’了, 还扁什么扁呢. 象YK说的, 那是个”缺乏法律常识”的法盲. 人家要是没犯事, 就有继续愚蠢的权利, 要是偷啊窃啊什么的被抓到了,又不会因为他说”我认为…..”就会待遇不一样(他要是法官或是法官的亲戚另论), 犯不着帮这种人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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