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追杀令 – 极品剽客鱼若水

今天一早起来,接到响叮当同学的举报信,说有人剽窃了我的小说正在某论坛上大摇大摆地连载呢

我跑去一看,小说连已经载了三章,前两章是逐句抄袭,女主的名字大概嫌我起的不够浪漫,改了。其他角色的名字还舍不得不用,“苗子”改为“大苗”,“林向东”改为“林少强”,“张家明”改为“张闻达”,“周致远”变身“周逸远”,都成了原著的表兄弟。其他几乎一字不落,只是把我偶尔冲口而出的几句白话改了过来,比编辑还要细心。

第三章:最可气是这个第三章哈。文风急转直下——不抄了,展开了自己的情节,BBS网恋两地分居都来了,时有“爱得如火如荼”,“恨不能扑到他怀里”这种句子。。。。。汗,您还不如抄到底呢。

最离奇的是,这位同学连我的引言都要照抄。我的小说并没写完,所以她也说:不知自己能不能写完。小说暂定名为“谁”,求大家帮她想个更精彩的名字——您看干脆叫“寻找一九九几”合适不?

常言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以前我经常发现有人全文转载我的文章,不加链接不署作者名。这样做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真不懂得规矩;二是故意误导读者。就算没道德,好歹还知道羞臊二字,这就是人与畜生的区别了,坏人也是“人”。我的底线一向是:做错事不怕,最起码你也该知道杀人有罪偷钱犯法。剽窃人家文章,稍微低调一点好不好,还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开始写一部我自己的连载小说。。。”而这位鱼若水同学,竟然还是搜狐圈子“原创”文学版的版主,你说讽刺不讽刺。

我到她博客瞧了瞧,这篇小说也明镜高悬地连载着呢。一篇篇看下去,可了不得,此人从2007年5月27日开博,有半数文章是抄袭自我的BLOG,掐头去尾,偷梁换柱,然后重新冠上一个庸俗的题目,难怪我没有搜出来。且她剽窃得十分投入,每篇文章里都加上自己的名字,来不来就“鱼觉得。。。鱼看见。。。鱼听说”。于是我的文章变成了她的文章,我的生活变成了她的生活,我朋友说的话,变成了她朋友说的话。。。。

越看我越寒浸浸,偷别人的文字,顶多是不要脸;偷别人的人生,就是严重的心理疾病了吧。。。

特别鸣谢响叮当同学及时地向我举报剽窃份子,并嫉恶如仇地在剽窃帖子下留言揭发。为此,响叮当同学已经成为第一位WWW.不靠谱.COM的荣誉会员,我们将向你赠送一@bukaopu.com的邮箱作为生蛋礼物,请您自己设定用户名,密码和设置方法将随后发往你的邮箱。

在此呼唤人肉搜索引擎,看看这鱼若水到底什么鸟。有在搜狐圈子混的,请帮我一起揭发这个鱼若水;有家里有大夫的,麻烦给她推荐个心理医生。凡灭鱼若水有功的,也将获得一个@bukaopu.com的邮箱。名额50个,送完为止。

以下列出部分剽窃文VS原文的对比,奇闻请大家共赏。

2007-11-21 | 谁(长篇连载之初体验一,标题暂定)
最近刚想把坑填完。。。不搞死丫之前,我还是太监着吧,否则长全了也是让人嫖。
YK大字报原文:寻找一九九几:1

2007-09-17 | 人人都有幻听症
难得她家电视07年节目和我家05年电视节目一样。。。那是相当的Déjà vu
YK大字报原文:幻听

2007-09-06 | 绝到不能再绝
再次Déjà vu…..很有本地化意识,视频链接从YOUTUBE改成了优酷网。
YK大字报原文:绝到不能绝

2007-09-04 | 我不介意你说谎
小贪老师也被Déjà vu瞭。。。你什么时候和打过电话
YK大字报原文:谢谢你曾经骗过我

2007-08-21 | 老大相亲记
勾姐难道您是鱼若水的老大?鱼若水真是看不惯我的广东口儿,“麦记”都不忘改为“麦氏”,卖咖啡啊您?
YK大字报原文:相亲记

2007-08-16 | 最爱华星爆米花
AGAIN,老猫变身鱼若水的师兄。。。
YK大字报原文:爆米花岁月

2007-07-23 | 来鱼若水博客做客的行为规范!
汗,这个都要抄。。。
YK大字报原文:不靠谱行为规范

2007-07-25 | 烂片一箩筐!
好容易自己写一篇儿,说到《PAINTED VEIL》,又忍不住整段抄下来
YK大字报原文:连连看

2007-07-06 | 五讲四美谈恋爱
连甜沫儿同学的留言都被抄袭了。。。
YK大字报原文:爱情也要五讲四美

2007-06-20 | 酒逢知己千杯少
剩饭同学你也咨询过鱼若水怎么搞定男人?
YK大字报原文:酒友

2007-06-11 | 办公室话零食
我们客户切西瓜,你们公司也切西瓜,难道你是俺们客户?
YK大字报原文:办公室食神

2007-06-10 | 面子问题和妇女解放
这种古老文章都肯抄,我甚感动。。。
YK大字报原文:面子与妇解

另:鱼若水博客新近又增加了剽泼墨的业务。我对泼墨的文章题目不熟,以下给出剽窃链接,请泼墨童鞋的粉丝自行搜索原文比较:

2007-12-16 | 真爱无敌

2007-11-23 | 桃花灿烂

2007-11-07 | 色,戒了没有?

江湖追杀令 – 极品剽客鱼若水》上有65个想法

  1. 我有一姐们也遇到这事。也是挑选性COPY。
    好好一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非要抄袭人家一个孩子他妈过的人生。
    我姐们其实偷偷看了伊的BLOG好久,眼睁睁的看着她买的衣服变成伊家的衣服,她家的猫变成伊家的猫,她的朋友变成伊的朋友。最后我姐们看不下去了,说,别的都可以忍,等自家的孩子变成人家的孩子,自家老公变成人家老公,这事就大了。SO万般无奈下给伊发了一封站内信。
    我们这些八婆自然都不能放过这么好八的机会,虽然我姐们已经严正的告诉我们不要去人家BLOG里写,但看看总是可以的吧,偶尔发表一下感慨也是允许的吧。这小姑娘也算有毅力,生生自己撑着写了2天就关了。我们都很失望。
    早知道不能写干吗费这劲啊,挑选性COPY也是很费脑子的阿。真不知伊是怎么想的。

  2. 超级无敌特别贱!
    怎么贱人都死不光啊!
    贱可贱,非常贱。妈了个巴子的,有贱格,没人格。
    我在我空间里面去灭丫的。

  3. 激愤之下,俺这个潜水艇也去sohu和她的空间留贴揭发了,不过想想也挺可怜的,她应该在那里混了很久,回帖的都是和她很熟的人了。不知道她以后怎么在坛子里面混呢。。。不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也给那些剽窃的人一个警告吧。没有文心,怎么作文。

  4. 我倒,他们的理论居然是“被偷了?谁让你有钱呢!别找小偷了,多累啊。”?!
    本来最近在天涯看到3377我就想人至贱无敌,哪晓得又被上了这样一课。KAO!
    2007年真是妖气冲天!难怪我连基金都被套。妈的。

  5. 我被剽了12个!她一共没写几个,不是你的就是我的。都是被你拖累的!否则我这会儿还空谷幽兰呢。

  6. YK,首先要向你道歉,也许你不一定接受我的道歉。不过这件事情的确是我有错,所以我应该向你道歉。
    其实,从05年末就开始看你的博了,一直看到现在,也经常会留言,这么说并不是要和你套近乎,只是想告诉你,的确是很喜欢你写的东西,而且不署名转载你的文章(对不起,你用的是剽窃)并没有什么其他目的和变态的原因。
    在圈子广场试运行阶段,因为人手不够,我被抓去临时管理广场,每一位广场管理员都要求有博客且博客里要有一定量的文章摆给网民看。我不是一个经常写东西的人,所以从你这里挪了一些文章稍做修改贴到博客里,这种行为必然是不对的,也许这个理由在你看来根本不能称其为理由,不过我也的确没有任何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了。
    那个博客,是个马甲,我并不经营它,所以随时可以关闭。圈子那里我也通知了圈主,随时可以把我T出圈子。对于你的愤怒,我再次表示十二分的歉意——这件事的确是我错。

  7. 今天平安夜,大家圣诞快乐!

    偶像,别太生气了,江湖追杀令一出,那条鱼人人唾弃,你和泼墨是她的水,水生气了,鱼活个屁!

  8. 对不起,我不能接受接受你的道歉。到现在你还咬定是“不署名转载”,而非“剽窃”——WHICH IS“故意宣称是自己写的”,倒像是我冤枉你似的。我为什么说你不正常呢?就是因为你口口声声道歉,其实根本不认为自己是错的。

    你先不必关博客,让我们大家这些正常人都去做个判断。我劝你也不用毁尸灭迹,我都有拷屏,可以贴出来给大家看。我不在乎你出不出圈子。但你必须承认剽窃的事实。

  9. 真是太不要脸了~~~~
    yk我看你博客好久了 第一次留言 超喜欢你风格
    那个女人的博客都打不开了 你应该截图留证啊 怎么办 来不及了
    那赶紧上她的那个论坛去截图 不然也来不及了
    原来人真的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我坚决挺你!!!

  10. “不署名转载”就是剽窃吧,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文字叙述不同,不代表意思不一样啊,偶迷惘袅。
    不过看看sohu圈子里的那些回复,真是令人作呕,偶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个是非曲直?!
    居然还好意思说“写字的人,笔下流淌的,应该是美丽的文字,有美丽的心情才能写出美丽的文字”……k!

  11. 第一次留言,因为实在是觉得震惊。活了25年,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那个在前面留言的“鱼”,关博客和被踢出圈子都不能起到任何的作用,我建议你在博客发贴置顶一个月以上公开道歉,在你发过所有你所抄袭文章的圈子和论坛,任何一个可以公开看见你抄袭文章的地方,你都该发贴讲明事实和道歉,这才是你应该有的认错态度,如果只是这么简单的说几句“我错了”就可以的话,那我也去剽窃算了,自己写确实很累人!

  12. 刚顺着链接去看了,大部分都删除了。
    关于鱼逻辑相当不严谨的托辞,也要奉劝一句“没那金刚器就不要揽那瓷器活”,非得那么难为自己的话,那就是抄袭。

  13. 作为一个典型的看客都忍不住跳出来了。。呃,有抄袭有道歉,哈哈。蛮可爱的抄袭者,我相当的好奇,是不可以做个典型,好好剖析下鱼同学,她真实的性别,真实的生活,抄袭的动机心态,事发后的心情如何。。。浮想联翩中~~~~

  14. 大家免着惊,我已经截图了,成套的,一张不落。

    鱼若水同学:恢复了博客让大家做严肃的学术讨论嘛,非逼得我发图给大家欣赏,态度就不好了啊

  15. 咦?还有这等不靠谱的事?
    无端让我想起了前一阵天涯闹得沸沸扬扬的3美鸡事件,该小3也是新浪blog掐头去尾的剽窃一枚糖果的blog及原创小说,连人家母亲节写给自己妈的都要GJM.
    不注明出处转载,被称为剽窃\抄袭,难道冤枉您了?

  16. 每一位广场管理员都要求有博客且博客里要有一定量的文章摆给网民看。我不是一个经常写东西的人,所以从你这里挪了一些文章稍做修改贴到博客里,这种行为必然是不对的,也许这个理由在你看来根本不能称其为理由,不过我也的确没有任何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了。

    太过分了,想起这言之凿凿为自己辩护的话,忍着饿再回来敲几行字.
    您大概不知道这世上有个词叫”拒绝”?没有那样的文才,就别硬挺着要当什么管理员.没有那壮观的上围,表非穿个大cup的bra.
    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许是虚荣心吧.虚荣心人皆有之,过了劲就招人厌了.

  17. 鱼若水同学的道德底线(Decency Level)不是一般的低啊. 在我们这些混子看来也是蔚为奇观了.

    而且她的逻辑自成一格,所谓”你有,我要,我就拿去了”. 完了还要求苦主不要骂的太难听.

    这样的人,在这里被称为”性格缺陷”(Character Flaw),不是批评,教育,论理可以解决的. 可怕的是,在我们党我们国里,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人.

    扯远了. YK, 我也到鱼若水同学的博客里留言揭发了.

  18. 那个所谓的“那个博客,是个马甲,我并不经营它,所以随时可以关闭。”现在有人随时恭候着删除揭发其罪行的留言,这还是“并不经营”的结果?
    我去留言揭发好几次了,但是都被删,没意思。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19. Y姐,还有让我觉得很堵得慌的是那个什么“芬芳本然”在论坛里的言论,我真的是没有任何形容词可以来形容我想打人的心情!但是又没有任何理由去人家的博客里留言骂人,因为毕竟事情和她无关,只能说这人也是“和我们逻辑不用的动物”,我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我的道德观念今天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心里极其郁闷,所以在这里发泄一下下,因为这里都是和我逻辑相同的动物,让我欣慰很多。

  20. 时常来 YK家晃,喜欢得很,链过一次歌,却从没留过言
    这次实在是太意外了。。。
    真是长见识了,还有这种人,看来俺见过的世面太太不够多了

  21. 每一位广场管理员都要求有博客且博客里要有一定量的文章摆给网民看。我不是一个经常写东西的人,所以从你这里挪了一些文章稍做修改贴到博客里,这种行为必然是不对的,也许这个理由在你看来根本不能称其为理由,不过我也的确没有任何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了。

    =================
    信邪!
    您家里的东西是不是只要我看中了,都能自行搬走?
    我的确没有任何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放那儿。

  22. 来晚了……
    “YK,首先要向你道歉,也许你不一定接受我的道歉。不过这件事情的确是我有错,所以我应该向你道歉。”
    咋看着这句那么别扭呢?我怎么看怎么不觉得您在承认错误,越看倒越象YK如果不接受您的强词夺理就成了YK不对了,您是在侮辱谁的智商呢!剩么素质这是!木有人管吗?!

  23. 叹为观止,难道你当我们都是瞎子,没有看到您老人家上面沾沾自喜的说:最近想写一篇XXX的故事…..下面有瞎了眼的看客叫好,你还不是得意洋洋,和青楼姑娘似的出来扭捏哼唧几声,写的不好,诸位见笑了~~~~~
    这会儿你来说“不署名转载你的文章”,还不许人家yk说你剽窃,你丫变态的没边儿了!你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变态啊。猪油蒙了你的心了!

  24. 没什么别的话说,搞倒她!直接从多伦多发律师函去,让她也给贴到BLOG上展示出来,让她吹牛B吹死:“看哟看哟,档次多高,这上面的字看不懂偶都看不懂哟~~”

  25. 一般不留言,也来说两句。看到写的不错的文章,不涉及商业的情况偶尔转载下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加上作者的名字让人知道是别人写的,这是江湖规则吧。

  26. 还有这种神奇的人,挑战人对无耻的想象力啊。看的心底发寒。我想到真假美猴王,要是最后没分辨出来,孙悟空该郁老闷了。还好网络世界也有如来佛。
    这是最可恶的plagiarist,因为她剽窃的是YK宝贵的人生。她有最病态的人格,她宁愿成为别人,也不愿发现自己。由于虚荣或其它什么的东西,她把自己给淹没了,把心给了鬼。
    其实,blog作为记录自己的一种方式,即使文采不够,没人理,你还有自己一个观众,可以自赏。自己能够做到珍视自己的表达,也就够了。要这个圈那个圈那么虚荣吗?引用别人的东西,哪怕别人的没成形的想法,都要尽量给出出处或说明,因为你要尊重自己,就必须尊重别人的人生。

    YK不要气伤身子,毕竟这种极品千年难遇。

  27. 潜水许久,忍不住跳出来一下。这种人我也遇到过,而且巧的是名字里也有个“鱼”(我不由得想是不是同一个人也在新浪开过BLOG?!),事迹也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我没YK的名气。——连我这种无名之人都遇见这种事,YK也就想开点吧,别和这种SB人计较——我反正到今天也没想明白,抄别人的生活记录有啥意义。让他们傻去吧,别挽救他们,人混到这地步也不容易。有本事,我吃就相当于TA吃,我好就相当于TA好——他们就坐那儿YY别人的生活就够了~
    祝圣诞快乐,保持YK心情!

  28. 靠!果真是生物多样性啊。。。
    有这种人倒不稀奇,稀奇的是丫靠剽文也能活到现在!~
    拖出去斩了!哈哈

  29. 恩,从黄彤彤博客链接过来的,沉迷此博好几日,喜欢姐姐的文风,不过还未看完,继续努力中,哈哈
    ps:我也狂爱亦舒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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