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我在网上看别人的BLOG,发现几乎人人都跟读者死磕过:轻则删评论,重则封留言。无论访问量比我大还是比我小,无论脾气比我大还是比我小,无论岁数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声明的形式五花八门,但中心思想就是一个:“您没有智商是您自己、或者您妈咪的问题,我不负责培训,我的BLOG我做主,您乐意看就看,不乐意看滚蛋。” 蒙大家看得起,封我是千古第一刻薄人,牙尖嘴利的,竟然没在BLOG留言里骂过人,难道同学们不觉得奇怪么?
我不是网络红人儿,BLOG读者有限,其中也涌现过傻逼两三只,想必大家都见识过。我对傻逼的容忍度其实是非常高的,要知道,傻逼也是一种人权啊。所以你看街上,有“禁止随地大小便”、“禁止横穿马路”的招牌,你什么时候看见过“傻逼禁止通行”的牌子?
而且有时候人家留个言,没搔到你痒处,也未必就是傻逼。人家知道你在说什么,也许只是不屑一顾,BLOG又不是党支部过组织生活,看完必须谈感想,还非得句句说到点子上。
我自己很少在别人BLOG上留言,除非真需要跟作者沟通。看别人写一件事,感怀身世,洋洋洒洒500字以上,这类东西,写到自己BLOG上好了。如果你一定要把你的夫妻生活写在我的BLOG里,那我也只好看着,私下里我觉得她们一定是非常非常寂寞的人,寂寞到连个闺蜜都没有,寂寞到要和陌生人倾吐心声。
我唯一真正反感的,是那种特拿自己当人的人。当然每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喜好,但敬请别冒充作家协会的领导,动辄拍人膊头唤小鬼:嗯,这篇写的的有进步,那篇需要改进了,咦?最近怎么不更新了?要努力哟——泼墨提到此类人就暴躁:“您给我钱么?我要孜孜不倦地给您写?” 其实谁不爱品头论足?当不成权威,场外评委也挺过瘾。别人的美丑碍着你什么了?我们走大街上还不是经常想:这人真胖/真矮/没有胸。。。只不过谁也不至于上前去拍拍对方说:兄弟,可要减肥了啊——这就是正常人和二百五的区别。
BLOG毕竟是私家地方,给人留言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对方随时可以说:“关你X事!不爱看别看啊。谁求着你来?” 我没说过这样的话,是因为我知道,别人看你,不一定是因为你好看,也许只是因为你难看、奇突、好笑、愚蠢。。。看完或呕心或惊诧,满足了猎奇心理。不瞒你说,就有一些这样的BLOG,我天天追看,简直上瘾呢。偶尔哪篇写的不恶心,我就万分失望——将心比心,这类留言我也不删。好在我也没拿TA们当语文老师,您的口味,和买衫时男人提供的意见一样,没有多大价值。
不过每个人都有他的一条底线。我的底线就是王菲。我知道很多人喜欢她,我就是觉得她不好看、身材差、土气,并且傻B、装B兼2B,甚歉。你不高兴,可以回自己BLOG上写篇文章骂我,但是在我的BLOG上,就别妄图给丫平反了,有此类留言,一律先奸后杀。我要连这点小事儿都办不到,还对得起我自费注册的域名儿么?
这其实算不上什么行为规范,至多是个注意事项,或者友情提示,免得面斥不雅,伤害您的弱小心灵。
沙发啊!
有人说你讲话尖酸刻薄似亦舒,其实是两个味道。
亦舒阿姨真明事理,你情感强烈的太过狭隘。你的精辟更多地体现在语言的投机取巧上。
看你blog很久了,越来越觉得你在打造一个坚强的壳。至于你对王菲得不喜欢,要么是你真正认得她,知其本来面目。
要么你的了解也仅来源于大众媒介,你讨厌她大概是出于一种自卑吧。
喜不喜欢一个歌星,是很私人的东西,大概不需要太多理由吧?真够逗的,不喜欢一个歌星,就是自卑了。真的很不靠谱。
从绿妖那里寻过来,看着很过瘾。
o,来晚了,看起来似乎有某往上扑的已经壮烈了。
原来我写BLOG是在打造一坚强的壳,我不喜欢王菲是出于自卑——好0野啊,又一个弗洛伊德转世,可惜按排行你只能是四徳子了。
希望YK的手已经好多了。
恩,YK的手肯定好了吧
在陌生的博客上留言是件危险的事情,嗬嗬,所以常常看帖不回占博主的便宜。您的文字尽管不是为我写的,但是受了启发或者触动,往往心情很不错,多少有感激。我大胆留言,您尽可以忽略我是谁,我只是读者:)
上次李宇春的事儿还没看出来呀,不靠谱的人大有人在!别让他们寻来,再寻个短剑啥的就不值了。
一德、二德、三德、四德、五德、六德、七德、八德、九德、截住, 起床!
阅,已列入网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举爪表决後,立即生效
嗯。每次有人催我更新blog的时候都恨不得扇小丫挺的左右开弓十个大嘴巴……
哈,喜欢这篇儿,尤其是王菲那段儿
yy一下总可以吧。
哎哎。想写就写,想说就说。
讨厌为什么不可以直接说讨厌咧??
阿飞同鞋会不会棱头太多啊。
你们夫妻二人真是客气,双双留言回复我。
别的小朋友也不见得有如此厚爱。
真是承蒙关照哈。
楼上厮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也是热爱生活吧
YK写得好
什么时候人们才能明白,一个人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至少顶少最少在自家菜园子吧。不是不喜欢自己(娱乐或其他)偶像(根本就是基于不了解而偶)的人,就有毛病。这个当然和接受,允许,欣赏世界的不同和姹紫嫣红,差了十万里了。坐在家里,都有人找上来,是让人不爽。呵呵。
充满情绪色彩的指责多是一种投射。对自己的情绪和需求没有意识,会造成这种投射铺天盖地,其实只是一些同志们不知自己在干啥罢了。怪不得耶稣临死说,你宽恕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有时间,用来翘着脚赏花赏月,大啖烧烤好了,用来不爽对不起自己啊。有时间多出来,多看看喜欢你的同学们,是多么欢欣地看你的鼓点。呵呵。
还有句话,是宁愿和明白人吵架,不和糊涂人搭话--和糊涂人搭话很麻烦,懒得费那个劲。呵呵。
所有强烈的情感都是一种迷信.但谁还没点个人的小偏见呢.
你喜欢你的,他讨厌他的.本来是可以两不相干的嘛.
反正我认为,个人好恶不足以用来划分立场.我的好朋友也喜欢王菲,但并没有因此影响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啊!她好象也没有把我统战了的意思.
喜欢看,不留言。
忘了谁说的了:别老上赶着把自己的私人爱好逮谁介绍给谁。哪怕是至交好友。省得一不当心招人不待见。
也有例外,好吃便宜的馆子还是要拿来共享一下的。
“要么你的了解也仅来源于大众媒介”
这句话我经常在别的地方看到,用于指责别人不了解他喜欢的艺人
我总是会疑惑:那么您对这位艺人的了解来自于哪里呢?
亲眼见过几次,讲过几次话,就可以自称很了解这位艺人了吗?
至今没有明白讲这句话的人们的自信来自于哪里
世界真奇妙
放心放心,吃喝玩乐都没耽误,剁了手都没耽误。
看来我这BLOG的整体观众素质真是比别处高,这是不是说明我素质也较高捏?臭美中,勿扰。。。
我汗,您写的也真够彪悍的…..
那啥。。私人地。。不爽的T之。。
我就喜欢王菲,从王静雯开始听起的忠实歌迷。这么多年了,也没有被YK统战。
哎, 我倒不讨厌王菲, 我对她没啥感觉.
但我讨厌李宇春, 或者不如说我讨厌李宇春的FANS的表现. 真受不了她们叫她做”亲爱的小孩”. 而且母性大发到她做什么都感动一番. 她到底有啥特色,可以叫一帮平时水平素质还不错的人神魂颠倒到令人乍舌的地步泥.
不喜欢王菲,不喜欢刀子,如果王菲和刀子让我选,还不如拿刀自残,反正啥也不耽误
自己喜欢什么也非要别人喜欢不成强迫症了么。
YK,你这就不对了,怎么每次我被你点名,不是人……性,就是金钱捏?
呵呵 泼墨 您不是御用……么:)
问题就是人……性老和金钱挨着啊
我也是从王菲出道就喜欢她!是舍得买最贵的红馆票子跻身于阔太名流中看她的演唱会的.她开回演唱会我就阔佬一回.但从不要求自己喜欢的人别人也喜欢.谁喜欢什么是人家自己的事!你也不愿意别人逼着你喜欢什么啊!SO!
我顶厌恶的就是有些人会认为你不喜欢某个歌星、影星是出于自卑。靠。不知道这些人用什么东西思考。
就王菲来说,真是要和你击掌称快了,英雄所见略同,不喜欢她那种很装的样子。变来变去,总能找到一个她模仿的原型,还从来不说出处,真是骗一众见识不多的歌迷。
我喜欢王菲、喜欢陈奕迅、喜欢杨千嬅,不待见陶喆、周杰伦、蔡依林呢。但也并没和任何歌迷冲突,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没什么可说的,又不是整天围着他们转就有饭吃。
问个问题啊,那个“人……性啊!”是深得我心的一句话,嘿嘿,但是,如果实际操作起来,比如说,真贫在嘴上(而非贫在键盘上)的时候,这重点是不是就得改成“人、性……啊!”?
爱谁谁呗
都是自己的事,赞也好,骂也好,都是在自家地盘~
不过对楼上“是我”的冲天豪气格外佩服,我再恨,也坚决不愿自残
嗯,我新来的,但仰慕YK同学很长时间了……
哈哈,这一篇真还惹恼了一批人,yk同学不是在炒作吧,只可惜没有杨二那样的对手~~
第一次看王菲真觉得奇怪,怎么会老么多人爱看那脸蛋和身板,不过比李宇春好多了,好象属于同一类型似的,哈哈她们的歌也几乎没特别喜欢的..看来自己欣赏水平有望提高嘿嘿
阿飞:
2007年5月23日 2:23 下午
有人说你讲话尖酸刻薄似亦舒,其实是两个味道。
亦舒阿姨真明事理,你情感强烈的太过狭隘。你的精辟更多地体现在语言的投机取巧上。
看你blog很久了,越来越觉得你在打造一个坚强的壳。
我非常同意他的话,从绿妖那里过来,一开始真的觉得您的语言真真犀利,可时间长了,就能看出里面的造作和苍白~ 一个词 狭隘 一句话 做人要厚道积德~
我从03年开始玩博客,头一回在人家地盘上批评人 您老人家 心里有股邪火 ,
我就一普通人 ,犯不着和您生气,只是看不过眼,您爱匝地匝地
哇噻 03年就开始“玩”博的老前辈诶 真是出土文物级别
劝您离邪火远点儿 老房子遭了火不是玩的 多半得玩残了
lulu 您今天积德了吗?
1. 我唯一真正反感的,是那种特拿自己当人的人。。。。。我们走大街上还不是经常想:这人真胖/真矮/没有胸。。。只不过谁也不至于上前去拍拍对方说:兄弟,可要减肥了啊——这就是正常人和二百五的区别。
2. 。。。我也没拿TA们当语文老师,您的口味,和买衫时男人提供的意见一样,没有多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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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是语文没学好, 看不懂YK这大白话的一篇博, 以为自己“从03年就开始玩博客”,所以发言指导就会被当老前辈而不是二百五? 还是特别有牺牲精神, 生怕大家领会不到YK这篇博的意思, 用行动来做一个“特拿自己当人”的实例注解?
lulu是语文没学好, 看不懂YK这大白话的一篇博, 以为自己“从03年就开始玩博客”,所以发言指导就会被当老前辈而不是二百五?
haha 我的话请问您怎么能猜成这样~ 没人要当您们的老前辈,我哪敢阿我哪配阿一个个说话和扔刀子似的,节约点力量建设和谐社会把~ 本人比您们要小上个将近十岁~
特拿自己自己当人的,恐怕是博主及这跳出来的一干人等吧~ 网络上素不相识,就事论事,没必要我和您们吵,不过幸好,大家都识字,自己看呗~
这个大家包括所有能看到以上这些文字的人,不只您几位那个小圈子。嘿嘿
霍,还有蹲点儿的,随时反击哈。真和谐。
您跑人家案板上来 怪得着人家扔刀子吗?
您又不怕 扯上那么些“大家”干啥吖
您不想当前辈 干么来就先亮招牌“我几百年前就这这这了” 当就当呗 老前辈多半这样 不好意思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