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周致远和我一起去金琉璃酒店,像上次在广州时一样,我躲在他身后,一切由他出头。我觉得踏实,坐在桌子一角,单负责吃茶微笑,天气热,我梳了辫子,他朋友,酒店的副总经理小声他,“是你妹妹吗?”
他微笑。
我忽然有一种很亲昵的感觉,那一刹那真的想做他的什么人,亲戚朋友,兄弟姐妹,甚至是情人,因为他是那样的靠得住。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我?这可不是疯了。
我努力收拾起心猿意马,和他出去吃饭,我比刚才在酒店里谈正经事时表现得还更得体些。席间谈笑风生,绝无冷场,彼此把对方敷衍得风雨不透,几个笑话回味无穷,包袱儿抖得洽到好处。
但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些惴惴,一举一动小心翼翼,苦苦经营。身心都觉得疲惫。
吃完饭我谎称自己有约,婉拒了他要送我回家的要求。他亦没有坚持(可见头一次不过是因为我喝得太多)。我意兴阑珊地朝前走,知道他还在后面看着,只得伪装精神抖擞,腰杆挺得笔直,走出一百多米,估摸他也走了,才忙不迭招手叫一辆出租车。瘫倒在座位上,倦得几乎连呼吸都嫌没力气。
真是累,比维持我和林向东之间千疮百孔的感情更加累。
天渐渐晚了,暮色意意思思地合上来,天要黑不黑的,令人觉得苍凉沮丧,没有前途。我哪里也不想去,叫司机兜回头去送我回家。
于是车子又一一路过了金琉璃酒店,我和周致远站着说话的路口,我无端觉得胸口凄酸,怔怔地流下两行泪来。
我正坐在驾驶座旁的位子,司机看见我哭了,有点手足无措,又不便出言安慰,他尽快把车子驶到目的地。
我付了车资,三步两步上楼走回家。我手足冰冷,心中莫名其妙觉得恐惧。为什么?我为什么哭了?还为着一个不相干的男人?难道我竟爱上他了?
我颓然坐在沙发上,没有胆量往下想。
我拨了林向东的电话,他刚刚下班,见我主动找他,很高兴,丝毫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萧索和哭过的鼻音。我想他其实已经不爱我了。
我到洗手间去洗了把脸,在镜子中看到一张还算年青的脸孔,灯光下呈现一种不健康的苍白。我往嘴上涂些口红,脸孔渐渐变得生动起来,勉强也还算得上漂亮。我站了一会儿。
开始后悔了。林向东并不能帮助我,我找他来做什么?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男人。一个和我有关系的男人。我现在不能思考,我想要一些实际简单的东西。
门铃响了。我用化妆棉轻轻地擦去口红,慢吞吞去开门。
他站在门口朝我笑。这个笑容和我当初刚认得他的时候一式一样。也许因为隔了这许多年,也许是因为屋里灯光太昏暗,这个笑容略显得有点旧。
我忽然厌倦了。但我叫他来的,我也不能叫他走。对付推销员也还不能这样,何况他是我的男朋友。
是,男朋友。再貌合神离也是男朋友,旁人眼中我们是一对,只要不抓破脸皮,就仍然是一对。一日夫妻百日恩这种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人是习惯的动物,在他面前我连动作表情都是熟稔的。不如图省事嫁给他算了,难保他就一定不可靠。我跟他都不是坏人,也许厌了我他会和别人鬼混,但一到紧要关头,他一定还是向着我的。
夫妻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YK,总觉得看那清楚不好。
字里行间都是绝处要逢生的劲头。
你说的对。几年前写的这半部分,不是小吗那时候。
其实大家都明白,就我嘴快
不但嘴快,手也不慢
发现bug——
一开始不是“倒在后座上”的?
怎么一转眼跑到副座上掉眼泪去了
膜拜~~~您看得真细,马上改马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