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在小镇的主街道不幸撞死头鹿。各界人民对此事的反应,充分体现了大家的境界:
我所有朋友的第一反应:鹿呢?起码可以烤来吃啊。。。
刚撞完驾驶位的车门有点卡住了,当晚就找到修车师傅家去。他先戒备地问我们:去哪里玩了?然后娇嗔地说:出去玩儿又不叫我,撞死鹿又不带回来给我!
不是我PMP,还是咱婆婆境界最高,听见儿子撞死一头鹿,第一句话就问:罚钱了没有?
我在心里默默地替查理说:罚钱?我直想把鹿摇晃醒,让丫陪我钱!
咱婆婆还说了:这说明加拿大环境治理得好哇。在咱中国,别说鹿了,您撞死头猪都有农民揪着你赔钱。。。(汗如雨下)
最后谴责一下拾金就昧的加拿大人民,剩么素质这是?穿过小镇回家的时候,看到路边可疑的篝火。。。我非常怀疑他们带小鹿去医院抢救的可能性。
我不关心鹿肉,通常鹿肉烤来吃是很粗的……我关心的是,鹿角呢?
还有,为什么我一看到娇嗔二字就飞速想到墨墨同学呢?
还好你不是看到“猥琐”二字就飞速想到墨墨同学呢?——事情永远可以更糟。
查理同学不够镇静啊,4下无人就该扛着走的嘛~啃着鹿肉也好泄愤啊!
哎,顿时让我对你那里的环境无比神往
在国内,连老鼠都快看不见了
穿越公路的小鹿
真真童话feel,迪斯尼feel
都鹿死己手了,不去干点决胜千里的事情,真对不起这好预兆呢!
哎呀,墨墨同学……您这么nice的人也会误会我么……
鹿肉据说是超级“热”的东西,吃了以后会内火攻心的……
偶听说,加拿大法律规定撞死狗或鹿是不可以离开现场的,如果撞死猫,倒可以扬长而去。
我也汗一个。。。我的反映跟婆婆一样
我们真有同学撞死鹿鹿以后扛回家剥皮吃了的。听说也没有特别好吃。
剥皮肢解再烤来吃不象你们夫妻做的事情。去找个叫花鸡的做法吧,这样备点儿盐就能美食一顿,还不见血。
鹿肉粥,补气调血,夫妻一起喝
小鹿真可怜!安息~
据有的去专门打鹿(鄙视他)的人说,想吃鹿肉家伙事儿得全,连放血用的刀子都是特制的什么的。我听说过有人家伙事儿置办好了,一直没打到鹿。——鲁迅说,活该。
那可能是剩蛋老头的交通工具呢?
怎么还不更新?
抗议ing
莫非加拿大人民也按照十一黄金周休息的?
滚地抗议中
快更新~~~
比如写个论潘神的迷宫中小女猪的LOLI啥的
南桥的同事也有类似经验,哈哈,看来国外鹿很多http://family.mblogger.cn/berlinf/posts/129265.aspx#FeedBack